報告摘要
2019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要發揮農村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全面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并從“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作用”、“發揮村級各類組織作用”、“強化村級組織服務功能”、“完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等4個方面提出了具體的舉措和措施。
公考角度解讀
[原因]
首先,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明確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強調黨的基層組織是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的基礎。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瞻遠矚,深謀遠慮,在深刻把握我國國情農情基礎上,著眼于黨和國家事業發展,以黨建統攬全局作出的重要決策部署。
其次,我國正處于經濟社會發展的轉型階段,農村人口流動更加頻繁、社會結構更加多元、組織形式更加多樣、利益關系更加復雜,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出現領導力弱化、后勁不足等薄弱環節。面對新形勢新任務,解決新矛盾新問題,農村基層黨建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只能改進提高、不能停滯不前。農村處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最末端,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一刻也不能放松。
再次,當前,農村發展環境發生巨大變化,農村組織化形式日益多樣,農民專業合作社、集體經濟組織、農業企業以及土地托管等各類農民社會組織、農業服務組織大量涌現。適應農村的新情況新變化,需要優化組織設置、強化服務功能,把支部建在新經濟組織上、建在新社會組織上,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輻射帶動作用。
最后,隨著農村基層黨組織成員的變化和形勢發展,基層黨組織弱化、虛化、邊緣化的問題也在不斷演化。整頓農村軟弱渙散黨組織,需要抓住主要矛盾、解決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解決黨組織班子配備不齊、村級管理混亂等問題。
[對策措施]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文件給出了以下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方向供大家思考。
一是強化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作用。抓實建強農村基層黨組織,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治功能,持續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體系建設。增加先進支部、提升中間支部、整頓后進支部,以縣為單位對軟弱渙散村黨組織“一村一策”逐個整頓。全面推行村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委會主任,推行村“兩委”班子成員交叉任職,提高村委會成員和村民代表中黨員的比例。全面落實“四議兩公開”,健全村級重要事項、重大問題由村黨組織研究討論機制。
二是發揮村級各類組織作用。理清村級各類組織功能定位,實現各類基層組織按需設置、按職履責、有人辦事、有章理事。村民委員會要履行好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功能,增強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能力。全面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發揮在村務決策和公開、財產管理、工程項目建設、惠農政策措施落實等事項上的監督作用。發揮農村社會組織在服務農民、樹立新風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三是強化村級組織服務功能。按照有利于村級組織建設、有利于服務群眾的原則,將適合村級組織代辦或承接的工作事項交由村級組織,并保障必要工作條件。規范村級組織協助政府工作事項,防止隨意增加村級組織工作負擔。統籌鄉鎮站所改革,強化鄉鎮為農服務體系建設,確保鄉鎮有隊伍、有資源為農服務。
四是完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的穩定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制度,全面落實村干部報酬待遇和村級組織辦公經費,建立正常增長機制,保障村級公共服務運行維護等其他必要支出。把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作為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作用的重要舉措,加大政策扶持和統籌推進力度,因地制宜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增強村級組織自我保障和服務農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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