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隨著一聲巨響,億萬人民的心被牽動,天津濱海新區爆炸事故 已經過去了十余天,相關的后續工作也在展開,但慢速度、低效率、低透明度度讓我們看新聞著實太心急。此次爆炸披露出的問題,既有政府官員的監管失職,也有企業的違法違規,這也反映出了社會上安全生產的隱患問題。
這次事故可以體現的放到申論上的可學習的內容很多,這里我會結合此次事件來主要體現申論的本質思維,就是問題-原因-對策。
首先是事前,在居民區旁建危化品倉庫,但是事后很多居民、房產商甚至消防員以及政府人員全然不知是存放危化品的,這說明整個社會對于這方面的信息了解并不對稱,放到企業和政府上就是溝通機制不健全,即便像企業說的只是存放也并沒有“昭告天下”,而在連連的幾次新聞發布會更能說明一些問題,縱覽前六次新聞發布會,記者提問是輿情發生的核心環節。“我不清楚,需要問一下同事。”“我不知道”“我不掌握”等成為輿情發酵關鍵詞。8月16日第六次新聞發布會上,有記者提問誰負責統籌指揮救援,官員回應“將盡快了解情況”引爆輿論批評。公眾無法接受災難發生已經4天,而統籌救援責任人居然無法獲得官方確認。回溯此前,記者發布會上出現“下去問一下”“找同事核實”等情況,可見發布會籌備中,對公眾輿情發展、媒體報道情況、可能形成的提問都沒有有預期研判和資料準備,新聞發布會未能有效掌握事故處置的多方信息。而且在前幾次都見不到市長市委書記等天津市高層領導的面,主要是天津港是由天津交通委管理……這些問題體現了政府權責“太清”,沒有同心協力。而且次次提問都是搪塞,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引起網絡嘩然、質疑和不滿,引起社會的不穩定。另外,早在此前就有專家指出,天津港的危險品貯存密集度太高,且與周邊居民區距離過近,容易引發危險。但是并沒有被引起高度重視,整個社會的安全意識不高,社會反響太小沒有形成群眾壓力來監督政府企業的有效執行,直到釀成了悲劇才幡然醒悟。所以消防員沖進去救人而在化學品二次三次爆炸的時候才犧牲了生命,有關方面應急管理能力不足,對突發火災處理不當,是導致慘痛損失的原因之一。
針對以上的問題,事后還是要及時處理,并不是事后諸葛亮,而是對受傷以及犧牲人員的一個交代,并且自我反省,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而在我們的生活中的具體應該如何防止呢?第一、要搜集信息,不僅是天津地區,而且全國地區都要對工業園區和居民區進行盤查統計,嚴格控制安全距離;對不符合要求的工廠要進行搬離處理甚至關閉。第二、要公布信息,對于搜集到的信息以及處理情況都要進行匯報,對居民對社會都要公布出來,保證信息的透明度。第三、要進行宣傳教育,對于社會中很多民眾對于化學品的危害以及發生事故的自我保護并不知情,普及科學知識至關重要。第四、應當盡快建立科學的消防應急現場指揮機制,并仿效歐美實行“消防職業化”。第五、加強監督和管理。政府要對企業進行監督和管理,社會上群眾和媒體對政府和企業也要進行監督,政府和企業自我也要多次自省,做到自我監督,內部監督。第六,要做好地區的規劃工作。現代城市建設不斷加快,市政建設與原有體系要做好調整,地方政府在引進相關企業的公共政策要有讓民眾參與的程序。
一個爆炸事故在事后不斷地被譴責和補償,不如在事前做好充分的準備來預防,在事中做到科學有效處理,希望政府現在能早日處理好善后問題,天津港的人民重回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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