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確認公務員調薪 部分中央部委公務員工資已調整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日就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情況舉行發布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胡曉義談及公務員工資改革方案時表示,配合這次養老保 險制度改革,確實要完善工資制度。國務院辦公廳為此轉發了三個實施方案,一是公務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二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三是機關事業單 位離退休人員待遇的調整,這些文件已經發到各單位。
1月14日,國務院發布《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職工養老金制度實現并軌。發布會上,胡曉義明確,改革后絕大多數人繳費之后收入不降低,還可以略有增加。
據了解,目前已有部分中央部委公務員工資開始調整。一位部委正局級干部透露,2015年1月份工資已下發,扣完稅9000余元,相比過去增加了1800元。上述正局級干部透露,其所在部門部級干部月工資上漲2400元,局級為1800元,普通科員則在1000元左右。
另一中央機關的主任科員介紹說,自己每個月漲了1000多元。本月除了領到當月工資,還領到從去年1月份算起的上漲部分的工資。
幾個部委的公務員還表示,據他們了解,部委公務員工資將實行“同城同酬”,也就是說,中央部委機關與北京市直機關公務員工資將持平。
國務院《決定》第六條中明確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
胡曉義解釋,依據規定,改革后,基本制度模式和基本規則是和企業統一、一致的,這樣就實現規則公平、制度公平。之所以規定基金單獨統籌,不和企業的養老保險基金混用,考慮到,一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供款渠道明確,主要是財政資金供給;二是機關事業單位的扶養比(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的比例)比企業高,不應該和企業的養老保險基金混用,還是要堅持以財政供款為主的資金渠道。
據他介紹,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進行,改革范圍從國有企業逐步擴展到其他所有制企業,到去年底已經覆蓋約3.4億人,總基金積累已有3萬多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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