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一過,“剁手黨”們從“買買買”進入“收收收”的階段,不過,在收快遞的過程中,明明本人還沒收到,物流記錄卻顯示已簽收的情況并不少見。“被簽收”是快遞行業的不規范現象之一,存在已久且十分普遍,特別是在快遞量大的時候,簡直成了“常態”。
以前我們說物流要打通“最后一公里”,現在大多數地方,快遞“送到”沒有問題,但“被簽收”式的“送到”意味著消費者經常不是從快遞員手中收件,而是需要自己去“簽收”的地方“取回”甚至“尋找”快件,這“最后一公里”實際上打了折扣,且不時引發矛盾、造成損失,可見目前快遞服務的平均水平只能算“送到”,跟“送好”還差著一段距離。
網購加物流改變了我們的消費生活,如今在這個鏈條上,消費升級了,物流速度加快了,包裝綠色化了,諸環節都在進步,而“最后一公里”的質量卻顯得有些停滯不前,可算是整個鏈條的短板。
是因為無法可依嗎?非也。今年5月1日生效實施的《快遞暫行條例》,對快件“被簽收”的問題有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但消費者較真的不多,投訴比例不高,對于快遞公司來說,應對投訴的成本就不高,也就沒有動力去改進現有的快遞考核制度和經營模式;而許多快遞公司現有的考核制度促使快遞員傾向于批量遞送、潦草簽收,乃至形成了慣例。
是因為做不到嗎?非也。順豐等公司就能做到。當然,它的服務價格要高于多數快遞公司。或許有人要說,不是所有消費者都愿意多花錢購買順豐級的快遞服務呀!確實,但問題是,一些消費者通常沒有那么多選擇,或者說,他們被“默認”給予了低配置的服務。就好像主干道又臟又破,大家因為習慣而鮮有怨言,并不表示就該一直如此。快遞服務業升級,繞不開給基本服務提檔,何況這是《條例》的明文規定。
消費者的需求不同,對遞送、簽收的方式會有不同偏好,快遞服務業升級,應當包括針對這些偏好進行差異化精準服務,向消費者提供更多選擇。其實一些企業和社區已經在進行探索,如投放收費快遞柜等等,至于效果好不好、怎樣改進、能否推廣都還可以再討論,但對這些探索不妨報以寬容與鼓勵,從各方經驗中培育有價值的方案,給“被簽收”等快遞亂象尋找出路。
從消費者角度來說,主動維權是我們能做的;而從物流行業來說,即使投訴概率尚未高到能倒逼快遞公司轉型的地步,企業也不應無視消費者的需求,能否針對市場需求改進服務,可能是商家在日益激烈的競爭中贏得先機的一步。日前在2018全球智能物流峰會上,有企業提出了無人化送貨入戶等等構想,在美好的未來到來之前,現有的物流網絡及服務水平還很有上升的空間:快遞“送到”不是終點,下一步當是“送好”。
文/吳云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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