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選調程序
(一)報名。報考人員于2012年1月2日至2012年1月11日登錄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cqhrss.gov.cn),按《重慶市選調“985”、“211”高校2012年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網上報名流程》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報名時應根據本人最高學歷所學專業選擇報考自然科學類職位或人文社會科學類職位,報考人員報名時應填寫是否服從調劑。
(二)筆試。筆試時間初步定于2012年2月12日,在北京市主城區和重慶市主城區統一設置考點(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可自行選擇筆試地點。筆試科目為《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每科分值100分。2012年3月中旬公布筆試成績,根據考生筆試成績,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與各區縣(自治縣)自然科學類職位或人文社會科學類職位選調名額3:1的比例,根據報考同一區縣(自治縣)同一職位類別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次序確定面試人員,如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如報考同一區縣(自治縣)同一職位類別筆試合格人員與該職位類別選調名額未達到3:1的,則筆試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三)面試。對進入面試考生組織統一面試,重點測試面試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100分,60分以上為合格。面試不合格者,不得列為體檢人員。面試有關事宜將于筆試成績公布后兩周內在重慶領導干部考試網(www.cqleaders.com)公布。
(四)體檢。按報考同一區縣(自治縣)同一職位類別考生綜合成績(計算方式為: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由高到低次序,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則依次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考試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以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有關要求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考察和資格復審?疾熘攸c為政治素質、學習成績、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考察的同時,進行資格復審。
(六)公示。對體檢合格者,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按程序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公示7天。
(七)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者,簽訂分配協議書。
(八)調劑。如有因體檢、考察、考生本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的,首先在報考同一區縣(自治縣)同一職位類別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次序進行調劑。如一區縣(自治縣)同一職位類別面試合格人員不能滿足調劑需要,則在報考其他區縣(自治縣)同一職位類別且面試合格的人員中進行調劑。如還不能滿足調劑需要,由中共重慶市委組織部另行確定調劑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