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報名、網上資格初審及加分
(一)報名
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可在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8日16: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 (www. gzpta.gov.cn或219.151.4.99)提交報名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填寫《貴陽市2014年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人民警察報名信息暨加分申請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附件2)。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在線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報名時統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下同)。報考人員應準確留下聯系電話,并保持暢通。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信息表》及誠信承諾書,如實提交和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并及時登錄查看詳細信息欄目中的審核狀態,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報名期間,每日16:00后,將在“貴陽人事考試網”上公布職位招錄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和報考比例較高的職位,供報考人員參考。特別提醒考生,報名中,考生報考的職位如已超過30:1(以繳費人數為準),系統會自動提示。報名結束后, 2014年3月下旬公布全市報名總人數和每個職位報名人數。
(二)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統一組織下,由各招錄單位負責。鄉鎮機關公務員資格初審工作由各區(市、縣)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各招錄單位對已經提交的報名申請必須在48小時內審核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招錄單位對照《招錄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進行資格初審。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14年3月8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報名申請。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錄單位須下載并打印留存報考人員報名信息,供現場資格復審和考察等環節時使用。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節的,在報名期間由招錄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由負責考務工作的部門給予改報;報名結束后仍未改報的,追究初審有關人員的責任,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成績無效并追究初審有關人員責任。
各招錄單位資格初審時間為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11日18:00。
2、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如報考信息(含姓名、身份證號等)有誤的,須本人到招錄單位申請,經招錄單位及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到考試機構修改。
3、2014年3月8日16: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14年3月10日18: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招錄機關在2014年3月11日18:00前完成審核。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
4、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4年3月4日9:00至3月12日18:00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通過網上銀行繳納100元考務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應打印兩份《報名信息表》供加分審查等環節使用。
報名確認并繳費后,報名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錄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錄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錄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商改報單位同意后,負責考務的部門給予改報其他職位。本人自愿放棄報考需要退費的,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考務部門給予退費。改報職位和退費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3月19日。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貴陽人事考試網”進行公布。
農村特困人員、城市低保人員、2014屆特困畢業生可免收報名費,在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時,須出示有關證明材料原件(農村特困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縣級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城市低保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縣級民政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2014屆特困畢業生需填寫《貴陽市2014年法院、檢察院、公安(森林公安)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人民警察2014屆特困畢業生免除報名費申請表》<附件3>)和網上提交報名申請并通過資格審核后打印的《報名信息表》。
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時間: 3月11日、3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
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地點:貴陽市考試指導中心(貴陽市南明區解放路117號)。
5、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14年4月7日9:00至4月10日18: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在線打印筆試準考證(在線打印的筆試準考證具有條形碼標識)。
(三)加分
1、加分政策。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的單位在民族鄉的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加分在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前計算)。
2、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定向少數民族職位的不予加分。
3、加分確認。加分確認的審查工作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符合少數民族加分條件的考生,需持經審核通過的《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以及能證明少數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加分審查。
受理加分申請時間:2014年3月27日、3月2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受理加分申請地點:貴陽市市級行政中心市政府辦公大樓A區5樓540會議室(貴陽市觀山湖區林城東路8號)。
逾期不提交加分申請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加分申請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后,對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確認。
五、筆試及合格分數線
筆試為閉卷考試并統一考試科目。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分值為150分)和《申論》(分值為150分)兩科。
筆試時間為2014年4月12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 《申論》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其他身份證明不予認可)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未完成所有筆試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含0分),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
筆試成績將于5月在“貴陽人事考試網”公布。筆試成績查分結束后,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是指考生筆試成績(含少數民族加分)進入資格復審環節的最低筆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