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impta.com),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的時間為2016年3月21日9:00時至3月27日17:00時。
2.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報考者須先在報名網站上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然后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報考者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專科、本科和研究生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以及到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簡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報考者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提交信息后,報考者要打印《報名登記表》并再次核對每一項信息,發現錯誤的請及時修改。(特別提醒: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4.報考警察職位的人員,在面試前要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項目和合格標準詳見報名網站政策法規欄目),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特別提醒:請孕婦、傷病和體能差的人員慎重報考)
5.報考者自行選擇筆試考點,并在報名時點擊確認。筆試地點一經選定,不予變更。
6.報考者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報名的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取消錄用等處理。
7.報名期間,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將從3月23日開始至報名截止每天9:00時后在報名網站公布各職位報名人數,供報考者參考。(特別提醒:請考生選擇好職位及早報名,防止后幾天出現網絡擁堵情況,影響報名)
(二)資格初審
1.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報考自治區直屬機關(參公單位)及其所屬機構的職位,資格初審由自治區招錄機關(參公單位)負責;報考盟市所屬機關(參公單位)的職位,資格初審工作由盟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其中,報考法院系統、檢察院系統的職位,資格初審由對應的自治區主管機關負責。資格初審時間為2016年3月22日9:00時至3月29日17:00時。
2.報考者對學歷、學科(專業)等職位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負責資格審查的區直招錄機關(參公單位)和盟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屆時將在本網站或在職位表中發布具體咨詢電話。
(三)報名確認
1.報考者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登陸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初審通過的人員要通過指定的網上銀行進行交費,報考普通職位的考務費120元/人(每科50元,報名費20元),報考公安機關(不含森林公安、監獄、戒毒、司法警察)崗位的考務費170元/人,完成交費即確認報名全部完成。報考者交費時間為2016年3月23日至30日17:00時,在交費截止時間前未完成交費的視為放棄報考。
2.農村牧區特困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報考者可免交報考費。農村牧區特困家庭的報考者將所在旗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城市低保家庭的報考者將所在旗縣(市、區)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連同報考者的身份證復印件(標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于2016年3月22日至30日17:00時前傳真(0471-6601704)至內蒙古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經審核確認后,可免交報考費。
3.2016年7月底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含專科、本科、研究生)免交報考費,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減半收取。這兩類報考者在筆試結束后20天內,從報名網站下載填寫《減免考務費申請表》,并持本人身份證和畢業證(2016年應屆畢業生持加蓋所在學院<系>和學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標明報名序號和聯系電話),由本人(或他人代辦)到就近的盟市人事考試中心或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進行審核確認辦理退費手續。盟市人事考試中心要將審核確認的人員名單及時匯總上報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對報考人員減免的費用在2016年5月21日后,由內蒙古人事考試中心通過網上銀行將所交費用自動退到報考者交費的銀行卡里。對于筆試缺考的人員,不再退費。對弄虛作假者,情節嚴重的,將取消錄用資格。
(四)筆試開考比例。自治區直屬機關(參公單位)和盟市直屬機關(參公單位)的職位,筆試開考比例為5:1;不限制戶籍的旗縣(市、區)的職位,筆試開考比例為4:1;“限制戶籍(生源地)”的旗縣(市、區)、森林公安、監獄、戒毒所和蘇木鄉鎮的職位,筆試開考比例為3:1。
截止3月27日17:00時,報名人數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將相應減少錄用人數或取消開考。取消開考職位報名人員可改報其它職位或放棄報名,放棄報名的考生繳費成功的給予退費。
(五)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的報考者須于2016年4月18日至22日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
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所有考生必須參加這兩科考試。這兩科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時限為120分鐘;申論考試時限為180分鐘。
報考公安機關(不含森林公安、監獄、戒毒、司法警察)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還需參加公安專業筆試,考試科目為《公安專業知識》,筆試試卷為漢文試卷,考試時限為90分鐘。
公共科目選擇漢文試卷的考生必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部分內容加注漢文)的考生必須用蒙古文作答。對同一科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二)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6年4月23日、24日。具體安排為:
4月23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4月23日下午 14:00-17:00 《申論》
4月24日上午 9:00-10:30 《公安專業知識》
筆試考點設在12個盟市政府和行署所在地,具體地址見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或護照)參加考試。
(三)筆試成績的計算
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筆試成績。
計算辦法如下: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50%。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考生的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40%+申論成績×40%+公安專業知識成績×20%。
根據有關規定,對蒙古族、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予以照顧。
(四)筆試分數線劃定及成績公布
筆試結束后,由自治區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對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基層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等,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考生筆試成績和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
關注"566公務員"官方微信,獲取真題及答案、最新資訊等信息!
關注"566公務員"官方微信,獲取真題及答案、最新資訊等信息!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