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實施步驟和方法
考錄工作按照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取等步驟實施。
(一)報名
1、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2016年9月1日9:00至9月5日17:00,報名網站為江西省人民政府中心網站“江西公務員熱線”專題(www.jiangxi.gov.cn/ztbd/gwy)、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www.jxhrss.gov.cn)及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考制度,網上報名時不進行資格審查,面試前再對入闈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職位資格條件,選報自己符合條件的職位。報考時要填寫誠信報考承諾書,如因不符合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后果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2、網上繳費。完成了注冊、填表及上傳照片的考生,等待照片審查通過后,即可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時間截止到9月6日17:00。繳費時需分別繳納公務員考試費用和教育入學考試費用。繳費成功方視為報名成功。9月2日至4日每天公布三次報名成功人數(分別是6:00、12:00、18:00),之后不再公布。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免收考試報名費、考試考務費、面試費和其他測試費,體檢費由招錄機關負擔。此類人員報考時不進行網上繳費,應于9月5日前提供以下材料到省人事考試中心審核確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3、改報職位。本次招考開考比例為4:1。報名人數不足4人的職位將予以取消(取消職位將于9月7日在網上公布),報考了這些被取消職位的考生,要在9月8日9:00至17:00期間上網改報培養學歷層次相同的其他職位。改報結束后,對不足開考比例的職位將相應調減計劃并予公告。調減后的錄用計劃等于實際報考人數除以開考比例(計算結果直接舍去小數取整數)。
4、打印準考證。報名成功的人員,要在2016年9月19日至23日登錄報名網站打印筆試準考證。本次筆試地點均設在南昌市。
(二)筆試
1、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時間為9月24日,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考試范圍以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公務員公共科目考務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2、教育入學考試。時間為9月25日,考試內容為:報考專科的考生需參加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需參加民法學的考試。
3、筆試合格線。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情況,分類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只有達到合格分數線者,方可按筆試成績排序進入面試。筆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筆試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
(三)面試
1、確定面試名單。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末位同分時一并入闈),按以下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計劃數在4人及以下時面試比例為3:1;計劃數為5人時面試人數為12人;計劃數在6人及以上時面試比例為2:1。入闈面試人員名單及各職位入闈面試人員最低分數在網上公布。
入闈面試人數達不到上述規定比例時,面試比例可降為2:1。低于2:1時,相應調減錄用計劃。調減計算方法為:調減后的錄用計劃=入闈面試人數÷2(計算結果四舍五入)。
2、資格審查。入闈面試人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將在網上公布。資格審查時須提供畢業證、報名表、準考證、身份證及職位要求的有關證件,退役士兵還需提供退役證。資格審查中,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和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對取消或放棄面試資格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從本職位未入闈人員中按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當招考職位出現無人可遞補、面試前臨時缺考等情形,造成實際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招考計劃數時,確定體檢(體測)對象時應符合以下條件:
(1)當職位實際面試人數只有1人時,該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體檢程序。如果其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僅此1人,該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方能進入體檢程序。
(2)當職位實際面試人數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計劃數時,其中總成績排名該職位末位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或者達到所在考官小組實際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能進入體檢程序。
3、面試。面試時間和有關事宜另行通知。考生總成績為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之和。
(四)體檢和考察
1、確定體檢(體測)名單。各職位分別在本職位所有參加面試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按計劃錄用數等額確定體檢(體測)名單。體檢(體測)名單確定后不再遞補。
2、警察職位體能測評。警察職位的體檢人員須先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標準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執行。體能測評合格人員方能進入體檢。
3、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及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體檢標準修訂的有關文件執行。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
4、考察。考察由各招錄機關按照《江西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贛人發〔1997〕43號)組織實施。考察合格人員進入公示程序。
(五)公示和錄取
考察合格的考生,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相關院校按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被錄取人員到相關院校報到時,與培養院校、定向單位及省有關政法機關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接受培養。在校期間免收學費,并發給生活補助費。學生合格畢業后,到定向單位報到,由招錄單位按規定權限和程序辦理公務員錄用手續。試點班學生畢業到定向單位工作,研究生層次的需服務滿5年,本科層次的滿7年,專科層次的滿9年,方可交流。在校學習期間不合格或者畢業時未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人員,以及畢業時不符合相應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國家不負責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擇業。在校期間主動放棄學業的學生或者違約不到定向單位工作的畢業學生,不得錄用到其他黨政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六)其他
資格審查貫穿于考錄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與報考條件或職位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考試和錄用資格。
面試前出現面試人員不足時,按照前述有關規定遞補。面試后按規定確定體檢(體測)名單以后,不再遞補。
四、有關要求
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要高度重視,周密部署,準確把握政策,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認真負責做好每個環節的工作,要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廣泛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考試錄用的資格審查,貫穿于考錄工作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與報考條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錄資格。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發現,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有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或經權威機構認定為雷同試卷的考生,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資格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五、咨詢電話
政策及考務咨詢:0791-12333(撥通后根據語音提示選擇省本級)
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0791-86386265
附件:1、招錄培養職位表 2、招生考試科目表 3、招錄工作日程表
中共江西省委組織部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公務員局
201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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