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 考 答 案
一、單項選擇題:每小題1分,共20分。
1.B 2.A 3.C 4.D 5.C
6.B 7.B 8.C 9.A 10.B
11.B 12.D 13.A 14.A 15.A
16.B 17.C 18.D 19.C 20.D
二、多項選擇題:每小題2分,共20分。
21.AB 22.BCD 23.ACD 24.AD 25.AC
26.ABD 27.ABCD 28.ABCD 29.CD 30.AC
三、簡答題:每小題10分,共40分。
31.答案要點: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罰;(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且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
32.答案要點:
(1)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包括在各級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和軍事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鄉(鎮)以上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政協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也應當視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2)在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3)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4)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33.答案要點:
產品責任的構成要件:(1)產品有缺陷。產品缺陷是指產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財產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產品有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缺陷是指不符合該標準。(2)人身、財產受損害。(3)有因果關系。
產品責任形式包括:賠償損失,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警示、召回。
34.答案要點:
(1)自己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進行民事活動的行為。該行為通常為無效行為,但僅給被代理人帶來利益的,或者經被代理人許可的應為有效。(2)雙方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代理的其他人進行民事活動的行為。該行為原則上無效,但符合法律規定、交易習慣或者經被代理人追認的應為有效。(3)代理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此種行為屬于無效的民事行為,給被代理人造成損害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四、論述題:每小題15分,共30分。
35.答案要點:
(1)防衛過當是指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行為。防衛過當是在正當防衛過程中發生的,它必須滿足正當防衛的前提條件,防衛過當和正當防衛的區別在于防衛行為超過了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損害。必要限度是指足以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防衛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是指防衛行為的性質、手段、強度及造成的損害明顯超過不法侵害的性質、手段、強度及造成的損害。重大損害,是指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結果。
(2)防衛過當的刑事責任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防衛過當的定罪。防衛過當本身不是罪名,應根據行為人造成損害的結果和其主觀罪過確定。二是防衛過當的量刑。防衛過當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應當減輕或者免除刑罰。具體適用時,應綜合考慮過當程度、權益性質、防衛動機、罪過形式等。
36.答案要點:
(1)物權的保護,是指通過法律規定的方法和程序保障物權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對其財產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制度。物權保護方式主要包括請求確認物權、物權請求權、請求賠償損失三個方面。
(2)請求確認物權。在財產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而處于不確定狀態時,利害關系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物權。確認物權是保護物權的最初步驟。
(3)物權請求權。物權請求權是指物權人在其物權受到侵害或有被侵害的危險時,基于物權而請求侵害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使物權恢復到原有狀態或侵害危險產生之前的狀態的權利。依妨害形態的不同,物權請求權可分為三種:一是原物返還請求權,此種請求權適用于他人無權占有物權人的標的物而致物權于妨害的情形;二是妨害排除請求權,此種請求權適用于他人以占有標的物之外的方法妨害物權圓滿狀態的情形;三是妨害防止請求權(消除危險請求權),此種請求權適用于物權于將來有受到妨害危險的情形。
(4)請求賠償損失。物權受到侵害,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五、案例分析題:每小題20分,共40分。
37.答案要點:
(1)既遂。本案中甲、乙已經實施了對趙某的綁架行為,剝奪其人身自由,并且向第三人提出勒索財物的要求,雖然沒有勒索到財物,仍然構成既遂。
(2)構成搶劫罪。甲、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強行取得趙某的銀行卡及密碼,獲得4萬元,構成搶劫罪。
(3)對甲、乙應以搶劫罪和綁架罪中的一個重罪定罪處罰。綁架過程中又當場劫取被害人隨身攜帶的財物的,同時觸犯綁架罪和搶劫罪兩個罪名,應擇一重罪定罪處罰。
38.答案要點:
(1)無權。因為丙公司與丁公司之間不存在合同關系,同時丙公司也不是貨物的所有權人。
(2)無權。因為貨物并非乙公司所有。
(3)有權。因為甲公司在將貨物交付給丙公司之前仍然是貨物的所有權人,故有權以丁公司侵害所有權為由要求丁公司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有權。因為乙公司的違約行為致使甲公司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所以甲公司有權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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