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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學生指導
小學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第二章學生指導,主要考查對于學生指導的知識與能力,要求考生具有小學生身心發展、小學生學習、思想品德發展和意外事故的預防與處理等方面的相關知識,能夠運用這些知識有針對性地設計并實施小學教育的有關活動。本章內容主要以單項選擇題、簡答題和材料分析題的形式進行考查,考生需重點掌握指導小學生學習的主要方法、小學生德育和心理輔導的基本策略和方法,能夠根據小學生學習規律和個體差異,有針對性地指導學生學習。中公教師考試網提醒考生在復習時應注重理論聯系實際,對于材料分析題有針對性地進行備考。
第一節 心理學基礎知識
一、心理學的研究對象及其結構
心理學是研究人的心理現象及其發生發展規律的學科。心理現象包括心理過程和個性心理。其中心理過程包括認知過程、情感過程和意志過程。注意是伴隨著認知、情感和意志過程的心理狀態。個性心理包括個性傾向性和個性心理特征。
二、認知過程
(一)感覺
1.感覺的概念:感覺是人腦對直接作用于感覺器官的客觀事物個別屬性的反映。
2感受性與感覺閾限:
感受性是感覺器官對刺激的感覺能力,也就是人對刺激的感覺靈敏程度,通常,感受性是通過感覺閾限來測量的。感受性與感覺閾限成反比關系,感覺閾限越大,感受能力越差。
(1)絕對感覺閾限與絕對感受性:絕對感覺閾限是指剛剛能引起感覺的最小刺激量。絕對感受性是指感覺出最小刺激量的能力。
(2)差別感覺閾限與差別感受性:兩個同類的刺激物,只有達到一定的差異強度,才能引起人們的感覺差異。剛剛能引起差別感覺的刺激的最小變化量,叫做差別感覺閾限,又稱最小可覺差。在感覺上,能察覺出兩個同類刺激物之間的最小差別量的能力,叫差別感受性。
3.感覺的特性
感覺的特性指的是感覺的相互作用引起感受性發生變化的現象。它有兩種形式:一是同一感覺的相互作用,包括感覺適應、感覺對比、感覺后象三種特性;二是不同感覺的相互作用,包括感覺的相互補償和聯覺兩種特性。
(1)感覺適應:在外界刺激持續作用下感受性發生變化的現象叫感覺適應。
視覺的適應分為暗適應和明適應。暗適應是指照明停止或由亮處轉入暗處時視覺感受性提高的現象。如人們從陽光照射的室外走入電影院,或在夜晚由明亮的室內走到室外,都發生暗適應現象。明適應是指照明開始或由暗處轉入亮處時視覺感受性下降的現象。如當從電影院出來時,開始覺得光線耀眼,但很快就恢復了正常狀態。
(2)感覺對比:不同刺激作用于同一感覺器官,使感受性發生變化的現象叫感覺對比。感覺對比分為同時對比和繼時對比兩種。
①同時對比:兩種感覺同時發生所形成的對比叫同時對比。如明暗相鄰的邊界上,看起來亮處更亮,暗處更暗了(即馬赫帶現象),這是明度的對比;又如,綠葉陪襯下的紅花看起來更紅了,這是彩色對比現象。
②繼時對比:兩種感覺先后發生所形成的對比叫繼時對比。如吃完苦藥以后再吃糖覺得糖更甜了;從冷水里出來再到稍熱一點的水里覺得熱水更熱了。
(3)感覺后象:外界刺激停止作用后,暫時保留的感覺印象叫感覺后象,也叫做感覺后效。例如電燈滅了,你眼睛里還會看到亮著的燈泡的形狀,這就是視覺的后象;聲音停止以后,你耳朵里還有這個聲音的余音在縈繞,這是聽覺的后象。
(4)感覺的相互補償:感覺的補償是指某種感覺系統的機能缺失后可以通過其他感覺系統的機能來彌補。如盲人失去視覺后,通過實踐活動使聽覺更加靈敏。
(5)聯覺:一個刺激不僅引起一種感覺,同時還引起另一種感覺的現象叫聯覺。如紅色看起來覺得溫暖,藍色看起來覺得清涼;聽節奏鮮明的音樂的時候覺得燈光也和音樂節奏一樣在閃動,這些現象都叫做聯覺。
(二)知覺
1.知覺的概念:知覺是直接作用于感覺器官的客觀事物的整體屬性在人腦中的反映,它是在感覺的基礎上產生的。知覺是各種感覺器官協同活動的結果,并受人的知識經驗和態度的制約。同一物體,不同的人對它的感覺是相同的,但對它的知覺卻會有差別。
2.知覺的種類:根據知覺反映的客觀對象的不同,知覺可分為空間知覺、時間知覺、運動知覺。
(1)空間知覺:空間知覺是指人腦對物體空間特征的反映。包括形狀知覺、大小知覺、方位知覺和深度知覺。
(2)時間知覺:時間知覺是人腦對客觀現象的延續性和順序性的感知。時間知覺有兩種:一種知覺是現在是什么季節、幾號、幾點;第二種知覺是現在時刻與過去某一時刻的長短。如“一日不見如隔三秋”。
(3)運動知覺:運動知覺是對物體空間位移的知覺。包括真動知覺、似動知覺、誘動知覺和自主運動知覺。真動知覺是指觀察者處于靜止狀態時,物體的實際運動連續刺激視網膜所產生的物體在運動的知覺。
似動知覺是指實際上不動的靜止之物,很快地相繼刺激視網膜所產生的物體在運動的知覺。我們看電影、電視時,所看到的其中的物體運動并不真實存在,而是許多相似畫面的連續呈現。
誘動知覺是指實際不動的靜止之物因周圍其他物體的運動而看上去在運動的知覺。如坐在運動的車里看路邊的建筑物和樹木。
自主運動知覺是指缺乏外在參照物的情況下,把靜止的對象視為運動的一種幻覺。如在暗室內注視靜止的光點,過一會兒就會感到光點在游動。此外,錯覺指對客觀事物的歪曲的、不正確的知覺,是知覺的一種特殊情況。幻覺是在沒有外界刺激物的情況下出現的虛幻知覺。
3.知覺的特性
(1)知覺的選擇性:選擇性是指人根據當前的需要,對客觀刺激物有選擇地作為知覺對象進行加工的過程。
(2)知覺的理解性:理解性是指人以知覺經驗為基礎,對感知的事物加工處理,并用詞語加以概括賦予說明的過程.
(3)知覺的整體性:整體性是指人根據自己的知識經驗把直接作用于感官的客觀事物的多種屬性整合為一個整體的過程。
(4)知覺的恒常性:恒常性是指人的知覺映象在一定范圍內不隨知覺條件的改變而保持相對穩定特性的過程。
(三)注意
1.注意的概念:注意是心理活動對一定對象的指向和集中,是心理過程的動力特征之一。它與認識過程、情感過程、意志過程密切聯系,是一切心理活動的共同特征。
2.注意的分類:根據有無目的和意志努力的程度,可以把注意分為無意注意、有意注意和有意后注意三種。
3.注意的品質及影響因素
(1)注意的范圍:注意的范圍,也稱注意的廣度,是指在同一時間內,意識所能清楚地把握對象的數量。
(2)注意的穩定性:注意的穩定性是指注意集中在一定對象上的持續時間。注意維持的時間越長,注意越穩定。
(3)注意的轉移:注意的轉移是個體根據新的任務,主動把注意由一個對象轉移到另一個對象上。注意的轉移不同于注意的分散,轉移是根據任務的要求,是主動進行的,分散則離開了當前的任務。
(4)注意的分配:注意的分配是指在同一時間內,把注意指向于不同的對象,同時從事幾種不同的活動。影響注意分配的因素有兩個方面:一是同時進行的幾種活動至少有一種應是高度熟練的;二是同時進行的幾種活動必須有內在聯系。
(四)記憶
1.記憶的概念:記憶是過去的經驗在頭腦中的反映,也可以說是人腦對經驗的識記、保持和再現(再認或回憶)的過程。
2.記憶的分類
(1)根據記憶內容的不同可分為:
①形象記憶:對感知過的事物具體形象的記憶;②情緒記憶:對自己體驗過的情緒和情感的記憶;③語義記憶:又叫邏輯記憶,即對語詞概括的各種有組織的知識的記憶;④動作記憶:對身體的運動狀態和動作技能的記憶。
(2)根據信息加工和存儲內容的不同可分為:
①陳述性記憶:以陳述性知識為內容,即事實類信息,這類信息可以用言語表達,包括字詞、定義、人名、時間、事件、概念和觀念。
②程序性記憶:又稱技能記憶,即對程序性知識進行記憶,如該怎樣做事情或如何掌握技能,通常包含一系列復雜的動作過程,即有多個動作間的序列聯系,也包括在同一瞬間同時進行的動作問的橫向聯系,這兩方面共同構成的復合體是無法用語言清楚表述的。
(3)根據保持時間長短的不同可分為:
①瞬時記憶:瞬時記憶也叫感覺記憶,是極為短暫的記憶。特點是:很快就會消失,若得以加工,就轉入短時記憶;容量較大;形象鮮明;記憶痕跡容易衰退。
②短時記憶:短時記憶又叫工作記憶。特點是:時間很短,不會超過1分鐘,一般是30秒左右;容量有限,一般為7±2個組塊,平均值為7;易受干擾。
③長時記憶:長時記憶又叫永久性記憶,信息在記憶中儲存時間超過l分鐘以上,直至幾天、幾周或數年,甚至終身不忘。長時記憶的特點是容量無限;保存時間長久。
3.記憶的過程
在記憶過程中,從記到憶包括識記、保持、再認或再現三個基本環節,它們是相互聯系、相互制約的完整統一的過程。從信息加工的角度來看,記憶過程是對輸入信息的編碼、儲存和提取的過程。信息的輸入編碼相當于識記過程,信息的儲存相當于保持過程,信息的提取相當于再認或回憶過程。
(1)識記:識記是記憶過程的開端,是個體獲得知識和經驗的過程。它具有選擇性,即對信息的識記具有選擇性。
識記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分類:①根據識記有無目的性,可以把它分為無意識記和有意識記。②根據識記的方法來分,可以分為機械記憶和意義記憶。
(2)保持與遺忘:保持是指已獲得的知識經驗在人腦中的鞏固過程,它是記憶過程的第二個環節。但是,在保持的過程中,識記的材料會發生不同程度的變化和遺忘。
①遺忘的概念:遺忘是指對識記過的材料不能回憶或再認,或者表現為錯誤的回憶或再認。
②遺忘的規律:德國著名心理學家艾賓浩斯以無意義音節為材料,依據保持效果,繪制了著名的“遺忘曲線”。
③影響遺忘進程的因素:A.學習材料的性質。B.識記材料的數量和學習程度的大小。C.記憶任務的長久性與重要性。D.識記的方法。E.時間因素。F.識記者的態度。
④遺忘的原因:關于遺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理論學說:A.消退說。B.干擾說。C.壓抑(動機)說。D.提取失敗說。
(3)回憶與再認:回憶或再認是在不同條件下重現過去經驗的過程。對不在眼前的過去經歷過的事物,在腦中重新呈現出來的過程稱為回憶。對過去經歷過的事物,當它再度出現時能識別出是以前經歷過的就是再認。
(五)思維
1.思維的概念:思維是人腦對客觀事物間接的、概括的反映。它能認識事物的本質和事物之間的內在聯系。
2.思維的特征
(1)間接性:思維活動不直接反映作用于感覺器官的事物,而是借助一定的中介和一定的知識經驗來反映客觀事物,這就是思維的間接性。如根據動物的行動可推知天氣,根據太陽的位置可推知時間。思維的間接性使人們的認識擺脫了事物的依賴.從而擴大了認識的范圍。
(2)概括性:思維可以把一類事物的共同的本質的特征和規律抽取出來加以概括,這就是思維的概括性。一切科學的概念、定理和定律、法則都是人腦對客觀事物的概括的反映,是思維概括的結果。例如“花”這個概念,包含規定這一類事物為花的本質的特征,從而舍棄了形狀、大小、顏色等非本質的特征。
3.思維的過程:思維的過程包括分析、綜合、比較、分類、抽象、概括、具體化與系統化等。其中,分析與綜合是思維的基本過程,也是思維過程的基本環節,其他過程都是由此派生出來的。
4.思維的基本形式:思維的基本形式包括概念、判斷、推理。
5.思維的種類
(1)根據思維任務的性質和憑借物劃分:①直觀動作思維②具體形象思維③抽象邏輯思維。
(2)根據思維的邏輯性劃分:①直覺思維②分析思維。
(3)根據思維的指向性劃分:①聚合思維②發散思維。
(4)根據思維的創造程度劃分:①再造性思維②創造性思維。
(5)根據思維過程的依據劃分:①經驗思維②理論思維。
(六)想象
1.想象的概念:想象是人腦對已儲存的表象進行加工改造,形成新形象的心理過程。如讀自居易的詩句“日出江花紅勝火,春來江水綠如藍”,頭腦中也能浮現出祖國江南秀麗景色形象。
2.想象的分類:(1)有意想象和無意想象;(2)再造想象和創造想象;(3)幻想、理想和空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