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選 |
第 3 頁:材料分析題 |
第 4 頁:參考答案 |
二、材料分析題(答案要點)
1.(1)“范跑跑事件”中的范美忠老師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行為規范中的“關愛學生”這一職業道德行為規范。地震時只顧自己先逃命,“最先逃出教室”,不顧學生安危和生命安全,這是嚴重的教師失職,違反了規范中要求教師保護學生安全,關心學生健康的要求。
(2)“范跑跑事件”中的范美忠老師事后還在博客中為自己行為“辯解”,發表違背社會公德的言論,違反了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中的“為人師表”這一職業道德行為規范。為人師表要求教師要“為人師表”,堅守高尚情操,知榮明恥,樹立正確的榮辱觀,守住道德底線,牢記職業操守、明確職業規范,嚴于律己,以身作則,在各個方面率先垂范,做學生的榜樣,在社會上發揮師表的作用。
(3)“范跑跑事件”中的范美忠老師的言行也違反了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中的“愛崗敬業”這一行為規范。“愛崗敬業”這一行為規范要求,在工作中兢兢業業、忠于職守、盡職盡責,不能玩忽職守,而事件中的老師不管學生安危率先逃跑,言論中自私的言論都是不愛崗敬業的表現。
2.(1)有違法行為。
(2)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一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九條、第二十八條等規定。
(3)李某及個體戶。
(4)《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五條規定,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況,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的以外,適齡兒童、少年不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當地人民政府對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批評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責令送子女或者被監護人入學。對招用適齡兒童、少年就業的組織或者個人,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批評教育,責令停止招用;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罰款、責令停止營業或者吊銷營業執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企業事業組織、個體工商戶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由勞動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執照。
3.(1)①引領人們用積極的行為爭取達到自身的利益,并協調人際利益關系。
②召喚人們不斷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
③使人的自由全面發展成為現實。
(2)如果認為價值就是利益,只能產生功利,追求諸如官職、金錢、稱號等外在形式化東西的價值觀。社會因而會普遍追求名利,不尊重和維護人的生命價值的平等和人格尊嚴。社會就會被“異化”。
三、寫作題(寫作思路)
首先,通過閱讀材料,考生應能夠把握主題思想,教學中要留給學生思考的余地,也就是說在教學中教師要注意運用啟發式教學,加強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教會學生學習的辦法,促進學生思維能力的發展。
其次,根據主題思想,構思文章整體框架,要能夠提出自己的見解,比如,如何在課堂教學中激發學生的主動性,結合自身經驗,闡述成功的教學實施過程,然后寫出總結及反思。最后,不論什么文體,都要注意字。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