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19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內教教師函〔2019〕43號)要求和我市工作安排,現就全市2019年春季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人員范圍
(一)戶籍在烏蘭察布市的人員。
(二)持有烏蘭察布市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三)駐烏蘭察布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專科應屆畢業生、在讀研究生。集寧師范學院應屆師范類畢業生確認機構選擇“集寧師范學院”確認點;非師范類畢業生選擇“烏蘭察布市教育局”確認點。
(四)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港澳臺居民。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認定條件,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2019年認定教師資格所需學歷仍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內教發[2002]64號)規定的相應學歷執行。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2.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科目合格,且在有效期內,可參加我區面試考核。
3.通過內蒙古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并取得兩科《合格證書》,且在有效期內。2018年(不含2018年)以前參加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中等、初等)且取得兩科合格證書的,證書已于2018年底作廢,不得在本次認定中再次使用。2017年考取自治區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中等、初等)兩科合格證書的2019年應屆畢業生,其成績在本次認定中有效。
(四)普通話水平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授課的、母語非漢語者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并取得相應等級證書。
(五)身體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六)專業要求
申請認定各級各類教師資格,申請人所學專業須與申報學科相同或相近。
三、認定流程及時間安排
(一)注冊
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 (http://www.jszg.edu.cn) 開放期間隨時注冊個人賬號(注冊需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點擊 教師資格認定網報入口),證件號為個人賬號,一經注冊不能修改,請務必仔細填寫。
教師資格認定報名開始前,申請人應先完善個人信息和下載《個人承諾書》。
1.完善個人信息
申請人使用注冊的賬號登錄后,點擊“個人信息中心”,在該頁面完善個人身份等信息。
(1)“個人身份信息”。申請人在該欄目需完善性別、民族(港澳申請人選擇民族時可選具體一個民族或其他)。申請人可在此頁面修改除“證件類型”和“證件號碼”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師資格考試信息”。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且合格的申請人,可在該欄目查看本人的考試情況。
(3)“普通話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普通話信息。
①在“核驗證書”類型下,輸入證書編號等信息,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國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管理系統中核驗普通話證書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普通話證書信息,請選擇“錄入證書”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4)“學歷學籍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歷學籍信息。
①在“核驗學歷”類型下,輸入學歷證書編號,點擊“核驗”按鈕,系統將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學信網)信息管理系統中獲取相關信息。
②如果核驗不到學歷信息,請檢查當前核驗的信息是否與學歷證書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證書編號"一致。
③經上述步驟仍核驗不到證書信息,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④中師、幼師及其他中專學歷,請選擇“無法核驗的學歷”類型,補全相關信息并上傳對應的電子版證書(圖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為JPG),供后臺人工核驗。
⑤如您所持有的學歷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者國外留學學歷,無法進行學歷核驗,請選擇核驗類型為港澳臺地區學歷或國外留學學歷,按照步驟3進行操作,并上傳《港澳臺學歷認證書》或《國外學歷認證書》。
特別提示:建議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申請系統” 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進行學歷認證。
⑥應屆畢業生填寫學籍信息,不需要填寫學歷信息。
(5)“學位證書信息”。申請人可在該欄目下新增和修改個人學位證書信息。應屆畢業生,學位名稱選擇“無學位”,學位證書編號對應為“無”。
(6)“教師資格證書信息”。已經申請認定過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在該欄目查看已有的教師資格證書信息。
2.下載《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可以在認定報名開始前,在中國教師資格網首頁“資料下載”欄目或首頁彈出的網站通知中或在“須知”(點擊)頁面下載《個人承諾書》,待報名時使用。
說明:下載的《個人承諾書》用A4白紙打印。承諾書用于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請在“承諾人”處正楷書寫簽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寫簽字時間后,將紙張豎版、正面、整體清晰拍照上傳。簽名后上傳的《個人承諾書》,可在成功報名后,在預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時查看整體效果。如預覽時發現《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簽名不清晰,可重新上傳。
(二)報名
內蒙古自治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開始后,申請人在規定的網上報名時間內,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用本人的賬號登錄并報名。
1.選擇認定機構
申請人可在戶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含港澳臺學生)申請認定。
2.網上報名
申請人于5月27日至6月10日(其中,6月1日—6月6日,系統維護,網站關閉,不能進行網上報名),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用本人注冊賬號和密碼登錄,選擇“教師資格認定”(點擊 )模塊進行報名,報名前請認真閱讀“須知”。
(三)現場審核
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后,應持相關證明材料于5月29日—6月14日到集寧新區格根西街20號烏蘭察布市教育局師資管理科(221)進行現場審核。每個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辦理。現場審核申請人需攜帶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1)在戶口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
(2)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原件;
(3)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和在讀研究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供身份證原件和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
(4)港澳臺人員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歷證明
(1)學歷信息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核驗的不用提交學歷證書原件。不能核驗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
特別提示:建議學歷信息不能核驗的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進行學歷認證。
(2)駐烏蘭察布市高校非師范類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現場確認時須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畢業生成績單原件。
(3)持港澳臺地區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持有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等級證明
本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通過“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核驗的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核驗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
特別提示: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以及證書領取、證書補辦等問題,請聯系您參加普通話測試的測試站進行咨詢。
4.教育教學能力合格證明
非師范教育類畢業者,參加“國考”的,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經教師資格認定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無誤的可不提交);“國考”僅筆試科目合格者,提供筆試科目合格證明;參加內蒙古自治區統一組織的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的,提供兩科《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師范教育類畢業者,應提供《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原件,2019年師范類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在校期間合格學業成績單。
5.提交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或復印,按檔案封面(附件4)目錄順序整理成冊,自備檔案袋1個,封面貼在檔案袋上。
6.體檢合格證明。現場確認合格后領取體檢表,到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
7.無犯罪記錄證明
(1)內地申請人無需個人提交無犯罪記錄證明。申請人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到公安機關核查。
(2)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的有關部門開具。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申請人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所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附件2、3),由申請人填寫后交給現場確認點,待函件辦理完畢后,由申請人到認定機構領取, 并將函件交給香港或澳門的警務部門,兩地警務部門核實后,將函件返回出具函件的省級機構,省級機構再將核查結果通知有關教育局作為認定依據。具體的辦理程序請咨詢香港或澳門警務部門。
7.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2張(與報名上傳的照片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專業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四)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
現場確認合格者,非師范教育類人員(提供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除外),須參加認定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測試。
(五)領取教師資格證
各認定機構完成現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作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到受理點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
應屆畢業生須畢業后憑本人身份證和學歷證書到認定機構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領取《教師資格證》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時間和地點,以認定機構通知為準,請及時關注各認定機構發布的領取通知或電話咨詢。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須本人進行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確認,并對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供的現場審核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禁止學校或任何機構替代報名,對違反規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二)“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對申請人的學歷、普通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國考)成績等信息進行自動核驗,申請人只有填報真實個人信息方可通過上述信息的核驗。
(三)申請人網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應為本人近6個月內的免冠正面證件照,此照片應與體檢、現場審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四)凡申請認定人員,必須提供準確無誤的所有個人信息,并保證符合國家《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 《內蒙古自治區關于貫徹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意見》中關于教師資格認定類別、認定條件等相關政策規定,不得提供不實或虛假信息。因提供虛假或不實個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師資格申請不能認定的,由申請人承擔全部責任,并依據個人誠信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附件:
1. 烏蘭察布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聯系方式
2.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模板(香港)
3.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模板(澳門)
4.烏蘭察布市2019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檔案封面
烏蘭察布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7日
附件1
烏蘭察布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
機構聯系方式
認定機構名稱 |
聯系電話 |
辦公地址 |
烏蘭察布市教育局 |
0474-8322335 |
烏蘭察布市集寧新區格根西街20號 |
集寧區教育科技 體育局 |
0474-8984803 |
集寧區商務科技中心A1號教育局309室 |
豐鎮市教育科技 體育局 |
0474-3202212 |
豐鎮市新區迎賓大街北政務大廳 |
商都縣教育科技 體育局 |
0474-6917356 |
商都縣七臺鎮城鄉居民服務中心501室 |
涼城縣教育科技 體育局 |
0474-4217220 |
涼城縣鴻茅鎮參合路教科體局 |
卓資縣教育科技 體育局 |
0474-4708660 |
卓資縣卓資山鎮迎賓東路卓資教科體局 |
察右前旗教育科技 體育局 |
0474-3912703 |
察右前旗土貴烏拉鎮解放路教科體局 |
察右中旗教育科技 體育局 |
4745-690245 |
察右中旗科布爾鎮團結路西側教科體局 |
察右后旗教育局 |
0474-6201574 |
察右后旗白音察干鎮文衛路校園街教育局 |
四子王旗教育 科技體育局 |
0474-5209500 |
四子王旗烏蘭花鎮教育科技體育局317房間 |
興和縣教育科技 體育局 |
0474-7210812 |
興和縣城關鎮新城區教科體局 |
化德縣教育科技 體育局 |
0474-7908486 |
化德縣長順鎮長春大街西端南教科體局 |
附件2
函 件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警務處:
茲有你特區居民____________,港澳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香港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于我省(區、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根據《教師資格條例》規定和《教育部辦公廳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
局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 號)
要求,現需該居民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請你單位協助予以開具。
函復為盼。
聯系人姓名及職務:
辦公室電話:
通信地址:
單位名稱
單位公章
20XX 年X 月X 日
附件3
函 件
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身份證明局:
茲有你特區居民____________,港澳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澳門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于我省(區、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根據《教師資格條例》規定和《教育部辦公廳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
局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 號)
要求,現需該居民提供“刑事記錄證明書”,請你單位協助予以開具,
并將此證明書直接寄回我單位。
函復為盼。
聯系人姓名及職務:
辦公室電話:
通信地址:
單位名稱
單位公章
20XX 年X 月X 日
附件4
烏蘭察布市2019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檔案封面
姓 名 |
申請表 報名號 |
照 片 | ||||
申請資格種 類 |
申請任教 學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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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 |
手機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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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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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認定提交檔案材料目錄 | ||||||
序號 |
材料名稱 |
份數 |
備注 | |||
1 |
身份證、本人戶口簿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 |
必須提交 | ||||
2 |
師范教育類畢業者,應提供《畢業生成績登記表》原件 |
必須提交 | ||||
3 |
《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
應屆非師范教育 類畢業生提交 | ||||
4 |
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 |
1 |
必須提交 | |||
5 |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原件 |
1 |
必須提交 | |||
6 |
畢業生成績單 |
1 |
非師范教育 類畢業生提交 |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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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
9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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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體檢表暫不提交,待確認合格后統一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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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類證書原件現場確認審驗后退回,所需復印件均按A4規格復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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