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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教師資格考試報名入口: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
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舉行2015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的公告》得知,2015上半年浙江中小學教師資格報名信息如下:
考試對象
凡浙江省內(含戶籍或人事檔案在浙江省)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按照我省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過渡政策,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含全省統一計劃招收的初中起點2009年-2011年入學的五年制學前教育大專班學生),可以持畢業證書申請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試點工作啟動后,即2012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類專業學生(含“專升本”師范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須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已取得《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合格證書》者,在規定的有效期內,仍可按原教師資格認定渠道和辦法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報考條件
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符合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并具備如下學歷條件:
除2011年及以前已經入學的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學前教育專業(幼師班)學生,取得畢業證書后,可以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外,報考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報考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和專業課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全省列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的專科和本科在校畢業班學生,須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或教學管理部門(浙江大學為本科生院)出具的學籍證明報考教師資格考試。非浙江戶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浙江大學為研究生院)出具的學籍證明報考教師資格考試。學籍證明樣例請從附件中下載。
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
2015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網上信息輸入時間為1月12日9時至18日15時,現場確認時間和地址等詳見各市網站公告。請考生合理安排時間,并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
2015年上半年浙江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
報名現場確認聯系電話及公告網站
考區 |
聯系電話 |
相關網站 |
杭州 |
0571-85866663 |
www.hzjyks.net |
寧波 |
0574-87323004 |
(社會考試) |
溫州 |
0577-88638063 |
www.wzksy.cn |
嘉興 |
0573-82079436 |
|
湖州 |
0572-2030793 |
www.hzjyks.com |
紹興 |
0575-85119802 |
http://zk.sxzz.cn/ |
金華 |
0579-82469622 |
www.jhedu.org |
衢州 |
0570-3089342 0570-3071319(報名期間) |
|
舟山 |
0580-2049952 |
www.zsjy.gov.cn |
臺州 |
0576-88582070 |
www.tzedu.org |
麗水 |
0578-2113661 |
(招生考試) |
符合報考條件者,可在規定的報名期限內登陸教育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www.ntce.cn),依照欄目指引及相關要求進行網上信息輸入。所有考生(含已經參加過本項考試的)在本次筆試報名前均需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重新注冊并填報相關個人信息。重新注冊操作不影響考生之前已參加的考試及獲得的成績。考生需對本人所填報信息的準確性負責,由于填報信息差錯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所有考生需在信息輸入后按各考區確定的時間、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包括報名資格審查、照片信息檢驗、繳費等)。
現場確認需考生本人攜帶有關材料前往相應考區指定的地點進行,需攜帶的材料有:
(一)戶籍在浙江省內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2.考生本人相關學歷、畢業證明、技術資格證明等原件、復印件。
(二)人事關系在我省的考生
1.由人事關系管理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復印件;
2.考生本人相關學歷、畢業證明、技術資格證明等原件、復印件。
(三)在省內高校就讀的畢業班學生:
全省列入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的專科和本科在校畢業班學生,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或教學管理部門(浙江大學在校本科畢業班學生持本科部)出具的證明報考教師資格考試(證明樣例請從附件中下載)。
(四)在省內高校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
非浙江戶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讀的全日制研究生,可憑學校學籍管理部門(浙江大學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持研究生部)出具的證明,報考教師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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