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素質和學科知識測試(滿分100分),折算標準分時保留2位小數(shù)。
7月1日上午統(tǒng)一組織測試(6月30日上午憑身份證在原報名處領取準考證)。參加筆試人員須持準考證、身份證,兩證缺一不準入場。測試內容如下:
基本素質(約占卷面總分的20%)。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政策法規(guī)、教學方法概論、新課程理念等。
學科知識(約占卷面總分的80%)。以學業(yè)知識為主。普通師資以大專知識為主,適當兼顧中師,音樂及幼兒師資均以中師及幼兒師范的語、數(shù)知識為主。
按學科擬聘人員1:1.5從高分到低分初選(“三支一扶”人員按筆試滿分直接進入面試)。初選人員進入下一階段面試,參加面試人員交面試評審費150元。
(三)專業(yè)能力評審(即面試)。總分100分,折算標準分時保留2位小數(shù)。
7月17日統(tǒng)一組織專業(yè)能力評審,參加人員須持筆試準考證、身份證。每位應試者按專業(yè)抽序,并隨機抽取一節(jié)課進行說課或講課,專家組實行現(xiàn)場評分。
(四)初選。“三支一扶”支教人員面試合格后筆試按滿分折算加面試折算分與其他應試者排序。其它應聘者面試后,依筆試及面試折算后的兩項成績之和分類別從高分到低分按1:1初定入選人員名單(若遇最后一名總分相同時,按高學歷—面試成績—師資類順序確定次序)。
(五)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在縣級以上醫(yī)院對初選人員統(tǒng)一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選聘。
(六)政審。
1、個人檔案在縣、市教育局的由縣教體育人事科負責調檔,其他人員由縣人才交流中心出具調檔函,本人負責調取檔案,交縣人社局人才中心,由縣人社局負責資格復審。
2、非應屆大中專畢業(yè)生,由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有關情況說明。
3、已婚人員由所在地計生部門出具計劃生育情況證明。
政審由公選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有違法違紀等問題者不予聘用。
(七)體檢或政審不合格出現(xiàn)選聘專業(yè)空缺的按綜合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入選人員報公選領導小組審定后,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時間7天。
(九)聘用與待遇。入選人員名單經(jīng)縣政府批準后,縣人事主管部門下發(fā)錄用文件。擬聘人員經(jīng)崗前培訓后,縣教體局根據(jù)缺編情況統(tǒng)一分配到預設崗位。入選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到,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期滿考核合格后,辦理正式入編手續(xù)。試用期間及試用期后享受國家規(guī)定標準的工資標準待遇。
六、組織領導
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是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為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經(jīng)縣政府研究,成立以常務副縣長劉世家同志任組長,副縣長梁玉振同志任副組長,縣人社局局長趙榮霖、教體局局長何聚德、財政局局長茍萬貴、監(jiān)察局局長王長發(fā)、縣編辦主任段慶洲為成員的公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趙榮霖兼任辦公室主任,王長發(fā)、何聚德、段慶洲任副主任,具體負責此項工作。選聘工作自始至終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參與選聘教師的工作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工作紀律,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堅決克服不正之風的干擾,確保選聘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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