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筆試成績計算、公布與查分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
筆試總成績和面試人員名單于2010 年7 月23日起在攀西人才網(www.pxrc.com.cn)、攀枝花人事考試網(http://pzh.scpta.gov.cn)和攀枝花教育網(www.pzhedu.cn)公布。
筆試成績公布后,報考者如對自己成績有疑問,可于2010年 7 月24日到攀枝花市教育局人事師培處申請查分。
(二)面試
1、面試方式
面試采取講微格課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
2、面試人員的確定
根據(jù)筆試總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擬聘人數(shù)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地理崗位參加筆試人數(shù)少于3:1的,可按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
因面試資格審查或缺考出現(xiàn)空缺而產生面試實際開考比例低于3:1的,仍視為有效比例,以實際人數(shù)參加面試。如某招聘崗位實際面試人員未形成競爭(即參加面試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且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取消聘用資格。
3、面試通知書的領取
面試人員憑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于2010年7月28日在攀枝花市教育局人事師培處領取面試通知書,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80元(享受筆試考務費減免的考生,可減免面試考務費)。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4、面試成績確認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三)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于2010年8月4日在攀西人才網(www.pxrc.com.cn)、攀枝花人事考試網(http://pzh.scpta.gov.cn)和攀枝花教育網(www.pzhedu.cn)公布。
五、體檢
(一)體檢人員的確定
根據(jù)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shù),按照該崗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面試成績相同的,以筆試總成績高低排序)。
(二)體檢標準和時間、地點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國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體檢時間、地點見體檢通知書。
(三)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三日內組織復檢。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按照考生的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面試成績相同的,以筆試總成績高低排序)。
(四)體檢的組織和費用
體檢、復檢均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六、考核
由市教育局和下屬用人單位對入圍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具體考核,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再次審核。對考核中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聘用條件或本人自愿放棄而出現(xiàn)空額的,按照相關程序和辦法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經體檢合格后,再進行考核。
七、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攀枝花教育網上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書面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報考或擬聘用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資格。被公示人因被舉報查實取消擬聘資格后出現(xiàn)空額的不再遞補。
八、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公示無異議者,市教育局將擬聘用人員有關材料報市人事局審核確認后,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其中高中地理教師崗位、初中地理教師崗位、小學語文教師崗位由報考人員按照面試成績高低順序和單位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自行選擇學校。
二〇一〇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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