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2011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工作實施方案
為做好2011年港北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工作,根據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人社廳、編委辦《關于做好2011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工作的通知》(桂教電〔2011〕25號)精神,特制訂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港北區“特崗計劃”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李濟均 區委副書記
副組長:呂桂聰 區政府副區長
成 員:梁 潔 區委辦主任科員、機要局局長
李啟慶 區政府辦副主任
蒙立清 區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歐陽樂 區教育和科技局局長
葉觀奇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覃紀雄 區財政局局長
廖偉壯 區機構編制委員辦公室主任
鄧國芳 區教育和科技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甘樹沖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李 敏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鐘力英 區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長
胡杏莉 區教育和科技局紀檢組長
寧 靜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歐陽樂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葉觀奇同志兼任,工作人員從區教育和科技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察局等部門抽調。辦公室設在區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聯系電話:0775—4236859、4239885。
二、招聘計劃
港北區2011年“特崗計劃”招聘教師110名,其中農村初中70名,農村小學40名。詳見下表:
學校 類別 |
分 學 科 教 師 崗 位 計 劃 | ||||||||||||||
合計 |
思想品德 |
語文 |
數學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歷史 |
地理 |
英語 |
信息技術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心理學 | |
農村初中 |
70 |
1 |
8 |
14 |
6 |
3 |
7 |
4 |
4 |
9 |
1 |
2 |
4 |
3 |
4 |
農村小學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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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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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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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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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對象
通過自治區資格審查的人員(7月5日公布名單)。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招聘
1.招聘方式
采用閉卷筆試形式進行。招聘工作由港北區教育和科技局和港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
2.現場報名
(1)時間:2011年7月11日—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地點:貴港市港北區教育和科技局(貴港市建設路88號)二樓會議室;
(3)報名對象:2011年報考港北區“特崗計劃”并通過自治區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以7月5日公布的為準)。
(4)提交材料:
①應屆畢業生本人持身份證、畢業證和所在學校蓋有公章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專科應屆畢業生還需持學校開具屬于師范類的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②往屆畢業生本人持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學歷證及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已婚人員,還需提供當地縣級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生育情況證明);
③近期同底免冠彩照(小2寸)2張(背面標注姓名及報考崗位)。
(5)填寫報名登記表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港北區2011年招聘特崗教師現場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并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與實際不符或弄虛作假的,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6)現場報名時經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發給準考證。報考人員不到現場報名取消招聘資格。
3.筆試對象
筆試對象為2011年報考港北區“特崗計劃”并通過自治區資格審查且現場報名時經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
4.組織筆試
(1) 筆試時間:2011年7月14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
(2)筆試地點:港北區貴城西江中心小學。
(3)筆試內容:教育基礎知識。不指定統一考試用書,不提供任何考試復習資料。
(4)命題。筆試試題由貴港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命制。命題采取入闈方式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