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
經體檢、考核合格,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者(有異議而查無實據者)辦理聘用手續。
(六)聘用
有下列情況之一,不得聘用。
1、在報考中弄虛作假,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
2、受過刑事處罰的,或受行政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或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或在高校學習期間受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或受記過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或參加“法輪功”等邪教組織,違反計劃生育的;
3、聘用人員由縣教育局統一分配到下屬學校,不服從分配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新聘用人員由縣教育局派遣到長街鎮山頭、青珠、伍山、岳井、大湖,深圳鎮溪邊、大里、大蔡、雙湖、馬岙,胡陳鄉、東倉,西店鎮香巖等農村中小學工作,并在分配學校至少服務滿五年,五年不到調離的取消聘用資格。
經核實檔案材料,符合招聘條件的,發文批準進入事業編制。如有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提供材料失實等情況的應聘者,已辦理的各種聘用手續均無效,予以解聘,責任由應聘者自負。因此,再次提醒廣大應聘者認真閱讀公告內容,符合條件者報名應聘。按規定實行為期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內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并經考核合格的,與學校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如試用期內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包括試用期間身體、心理不符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不合格淘汰和不符招聘條件未聘用后形成學科職位空缺不遞補。
新招聘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沒有辦理的,在試用期(見習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滿時,解除聘用合同。
聯系電話:0574-65259627、65259628、65259611、65566610
監督電話:0574-65259610、65259620、65566610
四、本公告由縣教育局、人社局負責解釋
寧海縣人事編制網:www.nhrs.gov.cn
寧海縣教育信息網:www.nhedu.gov.cn
寧海縣教育局
寧海縣人社局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