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組織實施
(一)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有關信息將通過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霍邱網、霍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霍邱教育網等網站發布。
(二)報名確認
1、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為霍邱縣公共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二樓(東湖路100號)。報名時間為6月1日上午8時至6月7日下午17時30分,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所需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3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屬正式在編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3)屬“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須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西部志愿者”須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證明)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3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3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審查。
3、報考人員均需填寫《霍邱縣2013年度部分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報考資格審查表》和《誠信承諾書》。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繳納考試費用,考試收費標準按省財政廳、物價局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執行(筆試費45元/門課,面試<試講>費每人80元)。同時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張,以及報考崗位具體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
4、農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需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5、根據有關規定,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6月9日上午8時—6月10日下午17時30分改報其他崗位。6月11日進行崗位取消后改報名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
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特殊崗位(專業)或招聘高層次人才的崗位,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批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三)資格審查
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霍邱縣人社局負責,組織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招聘計劃表要求的具體條件,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提供咨詢服務等工作。資格審查合格并繳納考試費用的,由縣人社局發放準考證。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凡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或不能按時、按規定提供證明材料的或凡弄虛作假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于6月13日至14日到原報名處,即霍邱縣公共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二樓(東湖路100號)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筆試
1、筆試科目分別為
報考教師類招聘崗位的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測試》和《教師崗位基礎知識》。《職業能力測試》滿分100分;《教師崗位基礎知識》滿分100分,考試內容為“三法兩學”即:《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教育學》、《心理學》知識。
報考非教師類崗位的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測試》和《綜合知識》。《職業能力測試》滿分100分;《綜合知識》滿分100分,考試內容主要包括語文基礎知識、時事政治、計算機基礎知識、公文處理等。
2、筆試時間、地點。
考試時間:2013年6月16日上午。
8:00-9:30《職業能力測試》
10:00-12:00《教師崗位基礎知識》
10:00-12:00《綜合知識》
筆試地點:設在霍邱縣城關鎮,具體考點考場見準考證。
3、筆試合成成績。報考教師類招聘崗位的按《職業能力測試》和《教師崗位基礎知識》筆試分數4:6的比例先行計算筆試合成成績排序;報考非教師類崗位的按《職業能力測試》和《綜合知識》筆試分數4:6的比例先行計算筆試合成成績排序。
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設定合成后的筆試合成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50分(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崗位的為40分),對合成后的筆試合成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4、加分政策。“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于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攜帶相關證件(證書、證明材料)到霍邱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申請加分,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霍邱縣人社局在霍邱網、霍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霍邱教育網等網站公示3天。對公示無異議的考生,按規定程序給予每門筆試成績加2分(筆試成績合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