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獲得一對一指導,請加考試吧會計職稱學習規劃師微信:wtk566,廣大考生可微信搜索“wtk566”或直接掃描下方二維碼第一時間獲取一對一針對性會計職稱報考指南、備考心得技巧、大數據備考資料等信息!
判斷題
1.行政復議期間被申請人認為具體行政行為需要停止執行的,具體行政行為可以停止執行。( )(2012年)
【答案】√
2.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可以對當事人雙方進行調解,促其達成調解協議。( )(2012年)
【答案】×
【解析】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行政賠償訴訟可以調解。
3.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可以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 )(2011年)
【答案】×
【解析】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賠償訴訟可以調解。
4.對于平等民事主體當事人之間發生的經濟糾紛而言,有效的仲裁協議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轄權。( )(2010年)
【答案】√
5.行政復議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可以向申請人收取行政復議費用。( )(2010年)
【答案】×
【解析】行政復議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不得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行政復議活動所需經費,應當列入本機關的行政經費.由本級財政予以保障。
6.當事人申請仲裁,必須按照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的規定選擇仲裁委員會。( )(2009年)
【答案】×
【解析】仲裁不實行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仲裁委員會應當由當事人協議選定。
初級QQ群: | 中級QQ群: |
---|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