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正確對待背與理解的關系。(在理解的基礎上進行重點記憶。)
2、正確把握卷面上主、客觀題的分寸。(客觀題65分,主觀題35分。)
把握客觀題,對知識面廣度的要求。
(1)單選盡量不要丟分。
(2)多選題難度相對較大:多選、少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允許錯一半。(心態擺正)
主觀題要講究方法、思路。
(1)簡答題采用標題式的回答方式,點到為止、言多必失。(不要做過多無謂的解釋)
(2)計算題(稅法部分)分步計算;(3)案例題(綜合題)出題方式一般有兩種出題方式。
第一種,給出素材,提出幾個問題。回答時,采用三段式的回答方法:一、先定性,給出明確的判斷;二、寫明有關的法律的規定;三、結合本題與法律規定進行簡單的分析。
第二種,給出詳細的背景資料,但只有一問。處理時,要對題目進行分析,把握資料的要點,“化整為零”。
題目給出問題時,要先看問題,再看題目。
處理綜合題時,首先要找出主體,判斷主體資格是否合法;然后,看題目是否考到主體的設立、變更、終止的條件和程序,其中有無違法之處;如題目給出的是主體已經設立開始經營,重點把握主體的經營行為和主體資格是否一致。處理是否違法。
稅法部分的綜合題,既要求計算,又要求給出這樣計算的理由(流轉稅、所得稅)
3、聽課與做練習的關系。(在聽課的基礎上必須做練習,“舉一返三”)
4、及格率問題。(無限制)
要求:踏踏實實聽課,認認真真看書、仔仔細細作題!
建議:05年教材的變化較大,應該使用新的教材。
新教材大體可以劃分為幾個部分。
第一部分,經濟法的基本原理部分(教材第一章)(客觀題)
第二部分,市場經濟主題組織法的部分(教材第二、三章)(綜合題)
第三部分,市場行為規則法(教材第四章)(案例題)
第四部分,國家宏觀調控法(教材第五——十章)(案例題、計算題、簡答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