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核算的一般要求、會計核算的內容、會計年度、記賬本位幣、會計憑證、會計賬薄、財務會計報告、財產清查、會計檔案等法律規定
一、會計核算的一般要求
(一)依法建賬。
(二)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會計核算。
(三)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和完整。
(四)正確采用會計處理方法。
(五)正確使用會計記錄文字。
(六)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二、會計核算的內容
(一)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二)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三)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四)資本、基金的增減。
(五)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六)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七)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其他事項。
三、會計年度
會計年度,是指以年度為單位進行會計核算的時間區間,是反映單位財務狀況、核算經營成果的時間界限。我國是以公歷年度為會計年度,即以每年公歷的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四、記賬本位幣
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單位,可以選定其中一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五、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
(一)會計憑證
會計憑證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兩種。
會計法律制度對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填制要求作出了具體規定。
(二)會計賬簿
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
會計法律制度對會計賬簿的登記作出了具體規定。
六、財務會計報告
(一)財務會計報告的概念
財務會計報告,是指單位對外提供的反映單位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等會計信息的文件。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其他應當在財務會計報告中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構成。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按編制時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會計報告。
行政單位會計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支出明細表、附表和報表說明書等。事業單位會計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會計報表附注和收支情況說明書等。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報表,按編制時間分為年報、季報、月報。
(二)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要求和對外提供
各單位應當按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還應由總會計師簽名并蓋章。
財務會計報告須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企業應當將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隨同財務會計報告一并對外提供。
國有的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占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應當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業的職工代表大會公布財務會計報告。
七、賬務核對及財產清查
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之前,應進行賬務核對及財產清查。
各單位應當定期將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相互核對,保證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及款項的實有數額相符、會計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的有關內容相符、會計賬簿之間相對應的記錄相符、會計賬簿記錄與會計報表的有關內容相符,又稱賬賬相符、賬表相符、賬證相符。
財產清查制度是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部分地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實地盤點和對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債權債務進行清查核實的一種制度。單位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之前,應當進行財產清查,并對賬實不符等問題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會計處理,以保證財務會計報告反映的會計信息真實、完整。
八、會計檔案管理
(一)會計檔案的范圍
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會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單位的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屬于文書檔案,不屬于會計檔案。
(二)會計檔案的歸檔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可暫由本單位會計部門保管一年。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之后,原則上應由會計部門編制清冊,移交本單位的檔案部門保管;未設立檔案部門的,應當在會計部門內部指定專人保管。
(三)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
會計檔案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和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 年、5 年、10 年、15年和25 年五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是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四)會計檔案的銷毀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毀的,應按照規定程序予以銷毀。
對于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而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正在項目建設期間的建設單位,其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不得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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