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訴訟
(一)、訴訟的適用范圍(P26)
(1)適用于《民事訴訟法》的5類案件
(2)適用于《行政訴訟法》的8類案件
(3)人民法院不受理當事人對下列事項提起的行政訴訟(P27)
、賴馈⑼饨坏葒倚袨;
②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
、坌姓䴔C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
、芊梢幎ㄓ尚姓䴔C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
【例題】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應當提起行政訴訟的有( )。(2005年)
A、XX直轄市部分市民認為市政府新頒布的《道路交通管理辦法》侵犯了他們的合法權益
B、某稅務局工作人員吳某認為稅務局對其作出的記過處分違法
C、李某認為某公安局對其罰款的處罰決定違法
D、某商場認為某教育局應當償還所欠的購貨款
【答案】ABD
【解析】(1)選項C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2)選項D屬于民事訴訟。
(二)審判制度(P27)
1、合議制度。法院一審民事案件,除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由審判員1人獨任審理外,一律由審判員、陪審員共同組成合議庭或者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法院二審民事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應當是3人以上的單數。
2、兩審終審制度。一個訴訟案件經過兩級法院審判后即終結。
(1)我國法院分為四級:最高法院、高級法院、中級法院、基層法院。一審法院審判后,當事人如果不服,有權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由該上一級法院進行第二審。二審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3、一審終審適用:
(1) 特別程序;(2)督促程序;(3)公示催告程序;(4)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
(三)訴訟管轄
1、地域管轄(P28)
(1)一般地域管轄:原告就被告原則(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體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經行政復議的案件,行政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也可以由行政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特殊地域管轄原則
①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②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垡虮kU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④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專屬管轄
①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谝蚶^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解釋】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例題1】某企業因與銀行發生票據支付糾紛而提起訴訟,該企業在起訴銀行時可以選擇的人民法院有( )。(2001年)
A、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B、票據支付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票據出票地人民法院
【答案】B C
【例題2】甲、乙因房屋買賣糾紛欲提起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該案件享有管轄權的法院是( )。(2007年)
A、甲住所地法院
B、乙住所地法院
C、房屋所在地法院
D、甲、乙協議的法院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訴訟的專屬管轄。根據規定,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本題中,管轄權的法院應該在房屋所在地。
(四)、訴訟時效
1、訴訟時效期間(P29)
訴訟時效期間是指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民事權利的法定期問,包括普通訴訟時效期間(2年)和特別訴訟時效期間(1年)。
適用于1年的特別訴訟時效期間的情形(注意多選題):①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②出售質量不合格產品未聲明的;③延付或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2、訴訟時效的中止(P30)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致使當事人不能行使訴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暫停,不可抗力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3、訴訟時效的中斷
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因發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經經過的訴訟時效期間統歸無效,待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引起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①權利人提起訴訟;②當事人一方提出請求履行義務的要求;③當事人一方同意履行義務。
【例題】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致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則訴訟時效期間計算適用的情形是( )。(2007年)
A、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不受影響,繼續計算
B、訴訟時效期間暫停計算,待障礙消除后繼續計算
C、已經過的訴訟時效期間歸于無效,待障礙消除后重新計算
D、權利人可請求法院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訴訟時效的中止。根據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致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應該予以中止,也就是“暫停”。
【例題2】下列有關訴訟時效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訴訟時效期間從權利人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B、權利人提起訴訟是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C、從有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發生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時效的進行
D、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發生之后,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統歸無效
【答案】C
【解析】(1)訴訟時效期間自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選項A錯誤;(2)權利人提起訴訟是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定事由之一,因此選項B錯誤;(3)訴訟時效中止的法定事由發生之后,以前經過的時效期問仍然有效,待法定事由消失后,時效繼續進行,因此選項D錯誤。
(五)、判決(P31)
當事人不服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注意單選題)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四、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關系(P32)
1、沒有先后順序
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的行政案件,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首先提起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1)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已經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請行政復議。
(2)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機關已經依法受理的,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2、有先后順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已經依法取得的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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