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會計監督
一、單位內部會計監督
(一)、內部會計監督的主體、對象(P62)
1、內部會計監督的主體是各單位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2、內部會計監督的對象是單位的經濟活動。
(二)單位內部控制制度
1、內控制度的方法:8項
(1)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控制(重點)——核心是“內部牽制”。
(2)授權批準控制:必須明確一般授權和特別授權的責任和權限,以及每筆經濟業務的授權批準程序,并要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執行。
(3)會計系統控制。
(4)預算控制:由內部審計部門負責監督預算的執行。
(5)財產保全控制:包括接近控制、定期盤點控制。
(6)風險控制:包括經營風險、財務風險。
(7)內部報告控制。
(8)電子信息技術控制。
【特別關注】不相容職務主要包括:授權批準與業務經辦、業務經辦與會計記錄、會計記錄與財產保管、業務經辦與稽核檢查、授權批準與監督檢查等。
【例題】(2007年)下列各項中,屬于單位內部會計控制制度的方法有( )。
A、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控制
B、授權批準控制
C、預算控制
D、電子信息技術控制
【答案】ABCD
【P65例題2】
某公司2003年制定了內部控制制度,其要點如下: (1)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的重大資產處置、對外投資和資金調度等事宣統一由總經理審批;(2)為方便與供貨方的合作,公司劃撥給采購部門專項資金,由采購部門自行與供貨商結算貨款;(3)加強對成本費用的管理,由主管公司財務工作的副總經理編制成本費用預算,在實際執行中各成本費用業務也需要其審批,超過預算的成本費用經其批準后,會計人員即可支付。從內部控制的角度分析該公司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有無不當之處。
【解析】該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要點不符合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基本原則。重大對投資、資產處置和資金調度由公司總經理統一審批不符合授權批準制度的控制要求,存在授權不當或違反集體決策審批的情況。采購部門及其人員直接支付貨款的規定違背了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的原則。成本費用預算的編制、審批由副總經理1人負責,違背了預算編制、審批應相互分離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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