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章歷年考點
1、訴訟管轄(2006年單選1題)
2、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2006年多選1題)
3、行政復議的申請(2006年多選1題)
4、法律形式的法律效力 (2005年單選1題)
5、行政復議管轄 (2005年單選1題)
6、行政訴訟的受理范圍 (2005年多選1題)
7、法律行為的概念 (2005年多選1題)
8、仲裁的形式 (2005年判斷1題)
9、行政復議生效(2006年判斷1題)
10、訴訟期限的計算(2007年單選1題)
11、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2007年多選1題)
12、法律規范的種類(2007年多選1題)
13、行政復議結果的處理(2007年多題1題)
14、民事責任種類(2007年多選1題)
15、仲裁協議(2007年多選1題)
四、歷年考題
單選題 | 多選題 | 判斷題 | 簡答題 | 綜合題 | 合計 | |
2005年 | 2題2分 | 2題4分 | 1題1分 | 7分 | ||
2006年 | 1題1分 | 2題4分 | 1題1分 | 6分 | ||
2007年 | 3題3分 | 4題8分 | 1題1分 | 12分 |
(一)單項選擇題
1. 李某對甲市A區國家稅務局的某一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受理李某申請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是( )。(2005年)
A.A區人民政府 B.甲市國家稅務局
C.A區國家稅務局 D.甲市人民政府
答案:B
解析:對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2. 甲、乙在X地簽訂合同,將甲在Y地的一棟房產出租給乙。后因乙未按期支付租金,雙方發生爭議。甲到乙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后,又到Y地人民法院起訴。Y地人民法院于3月5日予以立案,乙住所地人民法院于3月8日予以立案。根據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該案件的管轄法院應當是( )。(2006年)
A.甲住所地人民法院 B.乙住所地人民法院
C.X地人民法院 D.Y地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題目考察的是管轄權的相關規定。根據教材規定,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轄。Y地人民法院最先立案,所以選D。
3. 不同法的形式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級,下列各項中,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規的是( )。(2005年)
A.憲法 B.同級政府規章 C.法律 D.行政法規
答案:B
解析:各種法律形式的效力必須掌握。
4.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致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則訴訟時效期間計算適用的情形是( )。(2007年)
A.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不受影響,繼續計算
B.訴訟時效期間暫停計算,待障礙消除后繼續計算
C.已經過的訴訟時效期間歸于無效,待障礙消除后重新計算
D.權利人可請求法院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參考答案:B
答案解析:P32。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致使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應該予以中止。
5.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行政復議決定書發生法律效力的時間是( )。(2007年)
A.該決定書作出之日
B.該決定書送達之日
C.該決定書作出之日起第l5日
D.該決定書送達之日起第60日
參考答案:B
答案解析:P26。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6.甲、乙因房屋買賣糾紛欲提起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該案件享有管轄權的法院是( )。(2007年)
A.甲住所地法院
B.乙住所地法院
C.房屋所在地法院
D.甲、乙協議的法院
參考答案:C
答案解析:P30。根據規定,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本題中,管轄權的法院應該在房屋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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