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律制度
(一)專利、專利權與專利制度
專利權是指法律賦予權利人對其發明創造在一定期限內享有的專有權利。專利制度是國家通過確認發明人對其發明創造的技術方案的壟斷權而促進本國科學技術發展的法律制度。
(二)專利權的客體
1.專利權的客體包括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類(統稱為發明創造)。
2.不授予專利權的客體
(1)科學發現;
(2)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
(3)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4)動物和植物品種;
(5)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
(6)對平面印刷品的圖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結合作出的主要起標識作用的設計。
【解釋1】進行智力活動的設備、裝置或者根據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而設計制造的儀器,可以授予專利權。
【解釋2】用于診斷或者治療疾病的儀器設備,可以授予專利權。
【解釋3】對動物和植物品種的生產方法,可以授予專利權。
【解釋4】前四項不屬于“技術發明”的范疇;第五項雖然屬于技術發明的范圍,但因為涉及國家安全而不授予專利權;第六項將平面印刷品排除在專利權的客體之外,主要原因是其更多地體現為一種視覺上的藝術美,而非技術上的新的進步。
【解釋5】違反法律的發明創造(如專用于偽造貨幣的方法或者工具的發明創造)、違反社會公德的發明創造以及妨害公共利益的發明創造(如萬能鑰匙),不授予專利權。
【解釋6】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獲取或者利用遺傳資源,并依賴該遺傳資源完成的發明創造,不授予專利權。
(三)專利權的主體
1.申請人
專利權人是專利申請人,但專利申請人可以是發明人、設計人,也可以是職務發明的單位,還可以是共同完成人或者委托完成人,或者是外國申請人;還可以是繼受取得申請權的人。
2.委托開發
(1)委托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研究開發人。
(2)研究開發人取得專利權的,委托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3)研究開發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托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受讓權。
3.合作開發
(1)合作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的當事人共有。當事人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合作開發的當事人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
4.職務發明創造
(1)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發明創造;
(2)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作出的發明創造;
(3)退休、調離原單位后或者勞動、人事關系終止后1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解釋1】上述三種情形肯定屬于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申請被批準后,該單位為專利權人。
【解釋2】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
【相關鏈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訂立技術合同轉讓職務技術成果時,職務技術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5.繼受取得申請權
(1)繼受取得申請權,主要包括通過合同取得申請權和通過繼承取得申請權兩種情況。
(2)轉讓專利申請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的轉讓自“登記”(而非公告)之日起生效。
(4)外國申請人
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場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其他外國組織在中國申請專利或者辦理其他專利事務時,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
(四)授予專利權的條件
1.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實用新型應當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
2.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在申請日以前6個月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喪失新穎性:
(1)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上首次展出的;
(2)在規定的學術會議或者技術會議上首次發表的;
(3)他人未經申請人同意泄露其內容的。
(五)授予專利權的程序
1.專利的申請
(1)申請的原則
專利申請的原則包括書面申請原則、先申請原則、一申請一發明原則。
(1)先申請的判斷標準是專利“申請日”。
(2)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專利申請文件之日為申請日;如果申請文件是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申請日。郵戳日不清晰的,除當事人能夠提出證明外,以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日為申請日。
(3)如果兩個申請人在同一日就相同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由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申請人。
(4)申請人有優先權的,申請日指優先權日。
【解釋】由于我國實行的是先申請原則,因此申請日的確定至關重要。對專利申請人來說,從申請日的次日起,專利申請案中的發明創造就會成為現有技術的一部分,如果他人再有相同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都喪失新穎性;從申請日的次日開始,申請人就可以實施專利申請案中的發明創造,或者發表,對新穎性都沒有影響;若經過審查,申請人獲得專利權的,專利權的保護期限是從申請日開始起算的。
2.優先權原則
(1)外國優先權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或者自外觀設計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2)本國優先權
申請人自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又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就相同主題提出專利申請的,可以享有優先權。
【解釋】本國優先權僅限于“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談不上本國優先權。
3.單一性原則
(1)一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但是,屬于一個總的發明構思的兩項以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可以”(而非必須)作為一件申請提出。
(2)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項外觀設計。但是,同一產品兩項以上的相似外觀設計,或者用于同一類別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產品的兩項以上外觀設計,“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
(六)專利權的內容及其保護與限制
1.專利權的內容
專利權可以分為專利人身權利和專利財產權利兩大類。專利人身權利主要是指發明人、設計人的署名權;專利財產權利主要包括制造權、使用權、許諾銷售權、銷售權、進口權、轉讓權、許可權等。我國《專利法》第十條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2.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專利權是一種無形財產權,由法律明確規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劃清專利侵權與非侵權的界限,既有利于依法充分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又可以避免不適當地擴大專利保護的范圍,損害專利權人以外的社會公眾的利益。
3.侵犯專利權的行為及例外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在專利權有效期內,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以營利為目的實施他人專利的行為。
(1)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①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實施其專利的行為。
②假冒專利。
(2)不視為侵犯專利權的行為
①權利窮竭。
權利窮竭也稱權利用盡。意指經專利權人或者專利權人許可出售專利產品之后,任何在此種情形下購買了該專利產品的人可以任何方式使用該專利產品,或者進一步轉讓、出售、贈與該專利產品,不構成侵權。
②在先使用。
在先使用也稱先用權制度,是指非專利權人在專利申請日前已經制造相同產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經做好制造、使用的準備,在專利權人獲得專利權后,非專利權人有權在原有的范圍內繼續制造、使用該專利技術,不視為侵犯專利權。
③臨時過境。
臨時通過中國領陸、領水、領空的外國運輸工具,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為運輸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裝置和設備中使用有關專利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
④為科研和實驗的使用。
專為科學研究和實驗而使用有關專利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
⑤藥品及醫療器械強制審查例外。
為提供行政審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以及專門為其制造、進口專利藥品或者專利醫療器械的,不視為侵犯專利權。
(3)侵權訴訟中的抗辯
在專利侵權糾紛中,被控侵權人有證據證明其實施的技術或者設計屬于現有技術或者現有設計的,不構成侵犯專利權。
(4)強制許可
強制許可是指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可以不經專利權人同意,直接向申請實施專利技術的申請人頒發專利強制許可證的制度。由于強制許可沒有經得專利權人的許可,因此應當在法定的范圍適用。
(七)專利權的期限、終止和無效
1.專利權的期限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20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
2.專利權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東 奧小編“娜寫年華”整理發布。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
3.專利權的無效
自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授予專利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為該專利權的授予不符合專利法有關規定的,可以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專利權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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