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債務重組及非貨幣性資產交換+XXXX專題。
【經典例題】A公司對B公司進行長期股權投資,有關資料如下:
(1)A公司于2007年1月1日用廠房投資于B公司,取得B公司30%的股權,對B公司生產經營政策具有重大影響。投出廠房的賬面原價為3000萬元,已提折舊500萬元,未計提資產減值;該廠房在投資日的公允價值為3200萬元。投資各方約定,按照投入資產的公允價值作為廠房的入賬價值;實收資本按照注冊資本10000萬元的30%入賬。
(2)B公司2007年5月分配2006年利潤,對投資者分配利潤共計400萬元。
(3)B公司2007年實現凈利潤為2000萬元,按實現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4)2008年6月分配2007年利潤500萬元。
(5)2008年B公司發生虧損1500萬元;2008年B公司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業務增加資本公積200萬元。
【要求】
(1)編制A公司2007年和2008年與投資有關業務的會計分錄(假定長期股權投資未發生減值);
(2)計算A公司2008年12月31日長期股權投資賬戶的余額。
(3)編制B公司接受投資的會計分錄。
【答案及解析】
(1)A公司有關業務的會計分錄:
①投資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2500
累計折舊 500
貸:固定資產 3000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投資成本) 32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2500
營業外收入——資產轉讓收益(3200-2500)700
②2007年5月分配利潤
借:應收股利 (400×30%) 12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投資成本) 120
借:銀行存款 150
貸:應收股利 150
③2007年B公司實現凈利潤,A公司確認投資收益: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損益調整)600
貸:投資收益(2000×30%) 600
④2008年6月B公司宣告發放股利:
借:應收股利 (500×30%) 15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損益調整) 150
借:銀行存款 150
貸:應收股利 150
⑤ 2008年B公司虧損50萬元,A公司確認投資損失:
借:投資收益 (1500萬×30%) 45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損益調整) 450
調整B公司資本公積變動: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其他權益變動) (200×30%)6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60
(2)A公司2008年12月31日長期股權投資賬戶的余額=投資成本明細賬金額3080萬元+損益調整0萬元+其他權益變動60萬元=3140萬元。
(3) 編制B公司接受投資的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 3200
貸:實收資本 (10000×30%)3000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200
11.收入專題。
【經典例題1】天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壇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天壇公司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均為主營業務;商品銷售價格除特別注明外均不含增值稅額,所有勞務均屬于工業性勞務;銷售實現時結轉銷售成本。2007年12月,天壇公司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的資料如下:
(1)12月1日,對A公司銷售商品一批,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銷售價格為200萬元,增值稅額為34萬元。提貨單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已交A公司,A公司已承諾付款。為及時收回貨款,給予A公司的現金折扣條件如下:2/10,1/20,N/30(假定計算現金折扣時不考慮增值稅因素)。該批商品的實際成本為160萬元。12月8日,收到A公司支付的、扣除所享受現金折扣金額后的款項,并存入銀行。
(2)12月2日,收到B公司來函,要求對當年11月10日所購商品在價格上給予8%的折讓(天壇公司在該批商品售出時確認收入300萬元,已收款)。經查核,該批商品外觀存在質量問題。天壇公司同意了B公司提出的折讓要求。當日,收到B公司交來的稅務機關開具的索取折讓證明單,并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折讓款項已退回客戶。
(3)12月4日,與C公司簽訂協議,向C公司銷售商品一批,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銷售價格為200萬元,增值稅額為34萬元;該協議規定,天壇公司應在2008年5月1日將該批商品購回,回購價為220萬元(不含增值稅額)。商品已發出,款項已收到。該批商品的實際成本為180萬元。
(4)12月14日,與D公司簽訂合同,以分期收款方式向D公司銷售商品一批。該批商品的銷售價格為200萬元,實際成本為160萬元,提貨單已交D公司。該合同規定,該商品價款及增值稅分四次等額收取。第一筆款項已于當日收到,存入銀行。剩下三筆款項的收款日期分別為2008年1月14日、2月14日和3月14日。假設稅收收入與會計收入一致;1年以內不考慮貨幣時間價值。
(5)12月15日,與E公司簽訂一項設備維修合同。該合同規定,該設備維修總價款為100萬元(不含增值稅額),于維修任務完成并驗收合格后一次結清。12月31日,該設備維修任務完成并經E公司驗收合格。天壇公司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為60萬元(均為修理人員工資)。12月31日,鑒于E公司發生重大財務困難,天壇公司預計很可能收到的維修款為80萬元(含增值稅額)。
(6)12月25日,與F公司簽訂協議,委托其代銷商品一批。根據代銷協議,F公司對外售價由天壇公司確定,F公司按售價的10%收取手續費。該批商品的售價為100萬元(不含增值稅額),實際成本為80萬元。商品已運往F公司。12月31日,天壇公司收到F公司開來的代銷清單,列明已售出該批商品的60%,款項尚未收到。
(7)12月31日,與G公司簽訂一件特制商品的合同。該合同規定,商品總價款為60萬元(不含增值稅額),自合同簽訂日起2個月內交貨。合同簽訂日,收到C公司預付的款項20萬元,并存入銀行。商品制造工作尚未開始。
(8)12月31日,與H公司簽訂協議銷售商品一批,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銷售價格為200萬元,增值稅額為34萬元。商品已發出,款項已收到。該協議規定,該批商品銷售價格的20%屬于商品售出后5年內提供修理服務的服務費。該批商品的實際成本為160萬元。
(9)12月31日,收到A公司退回的當月2日所購商品的20%。經查核,該批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天壇公司同意了A公司的退貨要求。當日,收到A公司交來的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證明單,并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支付退貨款項。
(10)天壇公司經營以舊換新業務,12月31日銷售W產品2件,單價為5.85萬元(含稅價格),單位銷售成本為3萬元;同時收回2件同類舊商品,每件回收價為1000元(不考慮增值稅)。天壇公司收到扣除舊商品的款項存入銀行。
(11)12月初,“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余額未86萬元,12月5日已交納增值稅;本月進項稅額112萬元,銷項稅額如上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