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一般公司債券的核算
7.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核算
企業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將其包含的負 債成份和權益成份進行分拆,將負債成份確認為應付債券,將權益成份確認為資本公積。在進行分拆時,應當先對負債成份的未來現金流量進行折現確定負債成份的 初始確認金額,再按發行價格總額扣除負債成份初始確認金額后的金額確定權益成份的初始確認金額。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在負債成份和權益 成份之間按照各自的相對公允價值進行分攤。
【注意】在可轉換公司債券按面值發行且沒有發行費用的情況下,權益成份的公允價值等于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利息調整)的金額。
8.應交增值稅
【注意】針對增值稅方面的處理,考生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的情況有:(無銷項稅所以轉出)
a。用于固定資產購建活動中的購進貨物;
b。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關鍵點);
c。用于在建工程的購進貨物。
(2)需要做視同銷售計算銷項稅的情形有:
a。將自產的貨物用于在建工程;
b。將自產的貨物分配給股東;
c。將自產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
d。將自產的貨物用無償贈送他人。
9.應交消費稅
消費稅實行價內征收,企業交納的消費稅記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按規定應交的消費稅,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消費稅”明細科目核算。
對 于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托加工物資,委托方提貨時,受托方應代收代交稅款(除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銀首飾按規定由受托方交納消費稅外)。委托加工物資收回 后,委托方直接用于銷售的,應將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成本;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委托方用于連續生產,按規定準予抵扣消費稅的,應記入“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
10.應交營業稅
營業稅是對提供勞務、出售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房屋、建筑物)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企業按規定應交的營業稅,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營業稅”明細科目核算。
【注意】
(1)企業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產生的營業稅金,通過“營業稅金及附加”進行核算;
(2)不動產是指房屋建筑物,汽車屬于動產不需要繳納營業稅。
11.企業交納的印花稅、耕地占用稅等不需要預計應交稅金,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其賬務處理是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
12.管理費用核算的主要內容有:
(1)企業在籌建期間(關鍵點)內發生的開辦費,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價值的借款費用等。
(2)行政管理部門人員的職工薪酬。
(3)行政管理部門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發生的辦公費、修理費、水電費、業務招待費、聘請中介機構費、咨詢費、訴訟費、技術轉讓費、研究費用,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研發支出”等科目。
13.長期借款
長期借款,是指企業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借款。
(1)企業借入長期借款,應按實際收到的現金凈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長期借款(本金)”科目,按其差額,借記“長期借款(利息調整)”科目。
(2)資產負債表日,應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長期借款的利息費用,借記“在建工程”、“制造費用”、“財務費用”、“研發支出”等科目,按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利息金額,貸記“應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額,貸記“長期借款(利息調整)”科目。
【注意】到期日一次還本付息的長期借款,在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按長期借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費用,借記“在建工程”、“財務費用”、“制造費用”等科目,按借款本金和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未付利息,貸記“長期借款-應計利息”科目,按其差額,貸記“長期借款―利息調整”科目。
學習方法 在 聽課件前,建議先預習一遍教材,再聽一遍基礎班的課件,在聽課的過程中認真聽一下重要考點的講解;聽完課之后做一下輕松過關系列之一或名師系列之一的練習 題目。在做題時,先不要看答案,等做完之后再看答案。最后將自己做錯的題目或不懂的題目與老師進行交流。同時,注意歸納總結。
2010年本章的預計變動 作為基礎知識的學習,準則也未發生任何的變動,所以本章不會有什么變化,知識點和考點會保持一致。
建議完成時間 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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