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存貨發出的計價
企業應當采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者個別計價法確定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取消了后進先出法。
第三節 存貨的期末計量
一、存貨期末計量原則
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應當按照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計量。存貨成本高于其可變現凈值的,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計入當期損益。
二、存貨期末計量方法
(一)存貨減值跡象的判斷
存貨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1.該存貨的市場價格持續下跌,并且在可預見的未來無回升的希望;
2.企業使用該項原材料生產的產品的成本大于產品的銷售價格;
3.企業因產品更新換代,原有庫存原材料已不適應新產品的需要,而該原材料的市場價格又低于其賬面成本;
4.因企業所提供的商品或勞務過時或消費者偏好改變而使市場的需求發生變化,導致市場價格逐漸下跌;
5.其他足以證明該項存貨實質上已經發生減值的情形。
存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存貨的可變現凈值為零:
1.已霉爛變質的存貨;
2.已過期且無轉讓價值的存貨;
3.生產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
4.其他足以證明已無使用價值和轉讓價值的存貨。
(二)可變現凈值的確定
1.企業確定存貨的可變現凈值時應考慮的因素
企業確定存貨的可變現凈值,應當以取得的確鑿證據為基礎,并且考慮持有存貨的目的、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影響等因素。
2.不同情況下存貨可變現凈值的確定
(1)產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貨,沒有銷售合同約定的,其可變現凈值為在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該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估計的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
(2)需要經過加工的材料存貨,其可變現凈值為在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以該材料所生產的產成品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后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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