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銷售商品涉及商業折扣、現金折扣、銷售折讓的處理 1.商業折扣 銷售商品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商業折扣,是指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標價上給予的價格扣除。 2.現金折扣 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財務費用)。計算現金折扣時是否考慮增值稅視題目假定而定。 3.銷售折讓 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的,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的銷售商品收入。銷售折讓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
(八)銷售退回及附有銷售退回條件的銷售商品的處理 1.銷售退回 (1)對于未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的銷售退回 借:庫存商品 貸:發出商品 若原發出商品時增值稅納稅義務已發生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 (2)對于已確認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的銷售退回 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退回的,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銷售成本等。銷售退回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 2.附有銷售退回條件的商品銷售
(九)房地產銷售的處理
(十)具有融資性質的分期收款銷售商品的處理 企業銷售商品,有時會采取分期收款的方式,如分期收款發出商品,即商品已經交付,貨款分期收回。如果延期收取的貨款具有融資性質,其實質是企業向購貨方提供信貸,在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時,企業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金額。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通常應當按照其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或商品現銷價格計算確定。 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或協議期間內,按照應收款項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金額進行攤銷,作為財務費用的抵減處理。
(十一)售后回購的處理 采用售后回購方式銷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項應確認為負債;回購價格大于原售價的,差額應在回購期間按期計提利息,計入財務費用。有確鑿證據表明售后回購交易滿足銷售商品收入確認條件的,銷售的商品按售價確認收入,回購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 企業采用售后回購方式融入資金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后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按照合同約定購回該項商品時,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其他應付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十二)售后租回 在大多數情況下,售后租回屬于融資交易,企業不應確認銷售商品收入,收到的款項應確認為負債,售價與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分別不同情況進行會計處理: 1.如果售后租回交易認定為融資租賃的,售價與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予以遞延,并按照該項租賃資產的折舊進度進行分攤,作為折舊費用的調整。 2.企業的售后租回交易認定為經營租賃的,應當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有確鑿證據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價值達成的,售價與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2)售后租回交易如果不是按照公允價值達成的,售價低于公允價值的差額,應計入當期損益;但若該損失將由低于市價的未來租賃付款額補償時,有關損失應予以遞延(遞延收益),并按與確認租金費用相一致的方法在租賃期內進行分攤;如果售價大于公允價值,其大于公允價值的部分應計入遞延收益,并在租賃期內分攤。
考點三:提供勞務交易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處理 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應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
(一)提供勞務的交易結果能否可靠估計 提供勞務的交易結果能否可靠估計,依據以下條件進行判斷。如同時滿足下列條件,則表明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 1.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2.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3.交易的完工進度能夠可靠地確定。企業確定提供勞務交易的完成進度,通常可以選用下列方法:已完工作的測量、已經提供的勞務占應提供勞務總量的比例,以及已經發生的成本占估計總成本的比例。 4.交易中已發生和將要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二)完工百分比法的具體應用 企業應當按照從接受勞務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提供勞務收入總額,但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不公允的除外。 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時,收入和相關成本應按以下公式計算: 本期確認的收入=提供勞務收入總額×完工進度-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提供勞務收入 本期確認的成本=提供勞務預計成本總額×完工進度-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提供勞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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