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債務擔保
債務擔保在企業中是較為普遍的現象。作為提供擔保的一方,在被擔保方無法履行合同的情況下,常常承擔連帶責任。從保護投資者、債權人的利益出發,客觀、充分地反映企業因擔保義務而承擔的潛在風險是十分必要的。
企業對外提供債務擔保常常會涉及未決訴訟,這時可以分別以下情況進行處理:(1) 企業已被判決敗訴,則應當按照人民法院判決的應承擔的損失金額,確認為負債,并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2) 已判決敗訴,但企業正在上訴,或者經上一級人民法院裁定暫緩執行,或者由上一級人民法院發回重審等,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根據已有判決結果合理估計可能產生的損失金額,確認為預計負債,并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3) 人民法院尚未判決的,企業應向其律師或法律顧問等咨詢,估計敗訴的可能性,以及敗訴后可能發生的損失金額,并取得有關書面意見。如果敗訴的可能性大于勝訴的可能性,并且損失金額能夠合理估計的,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將預計擔保損失金額,確認為預計負債,并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例13-7】 20x8年10月,A公司為B公司人民幣20 000 000元,期限2年的銀行貸款提供全額擔保;20x9年4月,A公司為C公司美元1 000 000元,期限1年的銀行貸款提供50%的擔保。
截至20x9年12月31日,各貸款單位的情況如下:B公司貸款逾期未還,銀行已起訴B公司和A公司,A公司因連帶責任續賠償多少金額尚無法確定;C公司由于受政策影響和內部管理不善等原因,經營效益不如以往,可能不能償還到期美元債務。
本例中,對B公司而言,A公司很可能需履行連帶責任,但損失金額是多少,目前還難以預計;就C公司而言,A公司可能需履行連帶責任。這兩項債務擔保形成A公司的或有負債,但不符合預計負債的確認條件,A公司應在20x9年12月31日的財務報表附注中披露相關債務擔保的被擔保單位、擔保金額以及財務影響等。
三、產品質量保證
產品質量保證,通常指銷售商或制造商在銷售產品或提供勞務后,對客戶提供服務的一種承諾。在約定期內(或終身保修),若產品或勞務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出現質量或與之相關的其他屬于正常范圍的問題,企業負有更換產品、免費或只收成本價進行修理等責任。按照權責發生制的要求,上述相關支出符合確認條件就應在收入實現時確認相關預計負債。
【例13-8】 A公司為機床生產和銷售企業。A公司對購買其機床的消費者作出承諾:機床售出后3年內如出現非意外事件造成的機床故障和質量問題,A公司免費負責保修(含零配件更換)。A公司20x9年第1季度、第2季度、第3季度、第4季度分別銷售機床400臺、600臺、800臺和700臺,每臺售價為5萬元。根據以往的經驗,機床發生的保修費一般為銷售額的1%~1.5%之間。A公司20x9年四個季度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分別為40 000元、400 000元、360 000元和700 000元(假定用銀行存款支付50%,另50%為耗用的原材料)。假定20x8年12月31日,“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機床”科目年末余額為240 000元。
本例中,A公司因銷售機床而承擔了現實義務,該現實義務的履行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A公司,且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A公司應在每季度末確認一次預計負債。
(1) 第1季度:發生產品質量保證費用(維修費)
借: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機床 40 000
貸:銀行存款 20 000
原材料 20 000
應確認的產品質量保證負債金額 = 400×50 000×(1%+1.5%)÷2 = 250 000(元)
借:銷售費用——產品質量保證——機床 250 000
貸: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機床 250 000
第1季度末,“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機床”科目余額 = 240 000+250 000-40 000 = 450 000(元)
(2) 第2季度:發生產品質量保證費用(維修費)
借: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機床 400 000
貸:銀行存款 200 000
原材料 200 000
應確認的產品質量保證負債金額 = 600×50 000×(1%+1.5%)÷2 = 375 000(元)
借:銷售費用——產品質量保證——機床 375 000
貸: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機床 375 000
第2季度末,“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機床”科目余額 = 450 000+375 000-400 000 = 425 000(元)
(3) 第3季度:發生產品質量保證費用(維修費)
借: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機床 360 000
貸:銀行存款 180 000
原材料 180 000
應確認的產品質量保證負債金額 = 800×50 000×(1%+1.5%)÷2 = 500 000(元)
借:銷售費用——產品質量保證——機床 500 000
貸: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機床 500 000
第3季度末,“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機床”科目余額 = 425 000+500 000-360 000 = 565 000(元)
(4) 第4季度:發生產品質量保證費用(維修費)
借: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機床 700 000
貸:銀行存款 350 000
原材料 350 000
應確認的產品質量保證負債金額 = 700×50 000×(1%+1.5%)÷2 = 437 500(元)
借:銷售費用——產品質量保證——機床 437 500
貸: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機床 437 500
第4季度末,“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機床”科目余額 = 565 000+437 500-700 000 = 302 500(元)
在對產品質量保證確認預計負債時,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如果發現保證費用的實際發生額與預計數相差較大,應及時對預計比例進行調整;
第二,如果企業針對特定批次產品確認預計負債,則在保修期結束時,應將“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余額沖銷,同時沖銷銷售費用;
第三,已對其確認預計負債的產品,如企業不再生產了,那么應在相應的產品質量保證期滿后,將“預計負債——產品質量保證”余額沖銷,同時沖銷銷售費用。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