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本法和權益法的轉換:
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轉換,存在兩種情況:一是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二是權益法轉換為成本法。
(一)成本法轉換為權益法
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由成本法轉為權益法時,應區別形成該轉換的不同情況進行處理:一是 原“無重大影響”追加投資變為“重大影響”,比如10%——22%;二是原“控制”減少持股變為“重大影響”,比如100%——40%。
1.原“無重大影響”追加投資變為“重大影響”
原來“無重大影響”,后追加投資導致具有重大影響或共同控制時,應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核算。
處理原則:
第一,追加投資時,首先按照追加投資成本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入賬價值;
第二,按照權益法下初始投資成本調整的原則,比較初次投資成本與應享有的初次投資時被投資方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比較追加投資成本與應享有的追加投資時被投資方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綜合考慮這兩個差額,調整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
第三,按照權益法下確認投資損益、宣告現金股利和被投資方其他權益變動的處理原則,對原股權投資進行追溯調整。值得注意的是,此處的“被投資方其他權益變動”=(追加投資日被投資方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初始投資日被投資方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計入損益調整的金額。
小結:
原“無重大影響”追加投資變為“重大影響”,實質是追溯調整,采用權益法的基準時點是追加投資日,即以追加投資日被投資方凈資產公允價值作為基準點。
第一,追加投資時,要對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進行綜合調整:[(原投資對價-應享有原凈資產公允份額)+(追加對價-應享有追加時凈資產公允份額)]<0。
第二,對原持股比例改按權益法核算,改按權益法核算,按照凈利潤和現金股利的份額,計入損益調整;被投資方其他權益變動=(追加投資日被投資方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初始投資日被投資方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計入損益調整的金額,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2.減資導致喪失控制權轉為重大影響或者共同控制的情況(100%――40%)
因減少投資,導致原來“控制”的,轉為重大影響或共同控制的,應由成本法改為權益法核算。
會計處理原則:
(1)個別報表的賬務處理
第一,處置投資時,按照普通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原則進行處理;
第二,剩余股權投資改按權益法核算,對剩余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進行調整;
第三,按照權益法下確認投資損益、宣告現金股利和被投資方其他權益變動的處理原則,對剩余股權投資進行追溯調整。
值得注意的是,此處的“被投資方其他權益變動” =(被投資方自初始投資日開始持續計算的凈資產價值份額-初始投資日被投資方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計入損益調整的金額。
即,初始投資日是采用權益法的起點,應按當日被投資方凈資產的公允價值來確定股權投資的成本。
(2)合并報表的會計處理(今年新增)
對于剩余股權,應當按照其在喪失控制權日的公允價值進行重新計量,調整金額計入投資收益。處置股權取得的對價與剩余股權公允價值之和,減去按原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購買日開始持續計算的凈資產的份額之間的差額,計入喪失控制權當期的投資收益。與原有子公司股權投資相關的其他綜合收益,應當在喪失控制權時轉為當期投資收益。企業應當在附注中披露處置后的剩余股權在喪失控制權日的公允價值、按照公允價值重新計量產生的相關利得或損失的金額。
【例題】A公司原持有B公司60%的股權,其賬面余額為9 000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20×6年1月2日,A公司將其持有的對B公司20%的股權出售給某企業,出售取得價款5 400萬元,當日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24 000萬元。A公司2005年1月2日取得對B公司60%股權時,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13 500萬元(假定可辨認凈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自取得對B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后至處置投資前,B公司實現凈利潤7 500萬元。假定B公司一直未進行利潤分配。除所實現凈損益外,B公司未發生其他計入資本公積的交易或事項。本例中A公司按凈利潤的10%提取盈余公積。
在出售20%的股權后,A公司對B公司的持股比例為40%,在被投資單位董事會中派有代表,但不能對B公司生產經營決策實施控制。對B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應由成本法改為按照權益法進行核算。
假設A公司不需要編制合并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