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銷售退回的會計處理
分類 |
確認標準 |
會計處理 | |
銷售退回 |
未確認收入的已發出商品的退回 |
無 |
將“發出商品”轉回“庫存商品” |
已確認收入的銷售商品退回 |
直接沖減退回當月的收入和成本,相應的現金折扣一并反轉。 | ||
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銷售退回(詳見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 |
銷售退回發生在資產負債表日后期間。 |
按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來處理。 |
【要點提示】對于特殊銷售業務的掌握角度以收入的確認時間及會計分錄為主。
1.代銷方式
(1)視同買斷方式與收取手續費方式的區別
方式 |
委托方確認收入的時間 |
受托方有無定價權 |
受托方確認收入的時間 |
受托方的收入方式 |
非包銷形式的視同買斷 |
都是在收到代銷清單時確認收入 |
有 |
在賣出商品時即可確認收入 |
視為自有商品的銷售,以價差方式賺取收益 |
收到手續費 |
無 |
在有權收取手續費時確認收入 |
以手續費方式認定收入 | |
包銷形式的視同買斷 |
委托方與受托方完全按正常商品購銷行為進行處理。 |
(2)非包銷的視同買斷的賬務處理
業務 |
會計處理 | |
委托方 |
受托方 | |
交付商品 |
借:委托代銷商品 |
借:受托代銷商品 |
受托方實際銷售商品,委托方收到代銷清單 |
①借:應收賬款——受托方 |
①借:銀行存款 |
結算貨款 |
借:銀行存款 |
借:應付賬款——委托方 |
(3)收到手續費方式
業務 |
會計處理 | |
委托方 |
受托方 | |
交付商品 |
借:委托代銷商品 |
借:受托代銷商品 |
受托方實際銷售商品,委托方收到代銷清單 |
①借:應收賬款——受托方 |
①借:銀行存款 |
結算貨款和手續費 |
①借:銷售費用 |
借:應付賬款 |
2.預收款方式銷售
(1)收入確認時間:在實際交付商品時確認收入而不是在收取預收款時。
(2)一般會計分錄
①預收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②發出商品時:
借:預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③結轉成本時: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3.分期收款銷售
(1)會計處理原則
如果延期收取的貨款具有融資性質,其實質是企業向購貨方提供免息的信貸時,企業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金額。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通常應當按照其未來現金流量折現或商品現銷價格計算確定。
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或協議期間內,按照應收款項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金額進行攤銷,沖減財務費用。
(2)一般賬務處理
①發出商品時:
借:長期應收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未實現融資收益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②每期收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應收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③每期計算確認各期利息收益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貸:財務費用
4.附有銷貨退回條件的商品銷售
(1)會計處理原則
①在能預計退貨概率的情況下,對不會退貨的部分在商品發出時確認收入,而可能退貨部分則需等待退貨期滿時方可認定收入。
②在無法預計退貨概率的情況下,應等到退貨期滿時或顧客正式接受商品時再確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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