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和計量 |
第 2 頁: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確認和計量 |
第 3 頁:特定交易或事項中涉及遞延所得稅的確認 |
第 4 頁:適用所得稅稅率變化對已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影響 |
第二節 遞延所得稅負債和遞延所得稅資產的確認和計量
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和計量
【考情分析】
考頻:☆
【本節目錄】
1.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
2.遞延所得稅負債的計量
【高頻考點】: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和計量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在轉回期間將增加未來期間的應納稅所得額和應交所得稅,導致企業經濟利益的流出,從其發生當期看,構成企業應支付稅金的義務,應作為負債確認。
確認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時,交易或事項發生時影響到會計利潤或應納稅所得額的,相關的所得稅影響應作為利潤表中所得稅費用的組成部分;與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相關的,其所得稅影響應增加或減少所有者權益;企業合并產生的,相關的遞延所得稅影響應調整購買日應確認的商譽或是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
(一)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確認
企業在確認因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除會計準則中明確規定可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情況以外,企業對于所有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均應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除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交易或事項以及企業合并外,在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同時,應增加利潤表中的所得稅費用。
(2)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特殊情況。有些情況下,雖然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不同,產生了應納稅暫時性差異,但出于各方面考慮,會計準則規定不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主要包括:
①商譽的初始確認。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中,企業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確認為商譽。因會計與稅收的劃分標準不同,按照稅法規定作為免稅合并的情況下,稅法不認可商譽的價值,即從稅法角度,商譽的計稅基礎為0,兩者之間的差額形成應納稅暫時性差異。但是,確認該部分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負債,則意味著將進一步增加商譽的價值。因商譽本身即是企業合并成本在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資產、負債之間進行分配后的剩余價值,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進一步增加其賬面價值會影響到會計信息的可靠性,而且增加了商譽的賬面價值以后,可能很快就要計提減值準備,同時其賬面價值的增加還會進一步產生應納稅暫時性差異,使得遞延所得稅負債和商譽價值量的變化不斷循環。因此,對于企業合并中產生的商譽,其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不同形成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會計準則規定不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應予說明的是,按照會計準則規定在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中確認了商譽,并且按照所得稅法規的規定該商譽在初始確認時計稅基礎等于賬面價值的,該商譽在后續計量過程中因會計準則與稅法規定不同產生暫時性差異的,應當確認相關的所得稅影響。
②除企業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項中,如果該項交易或事項發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則所產生的資產、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與其計稅基礎不同,形成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交易或事項發生時不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負債。該規定主要是考慮到由于交易發生時既不影響會計利潤,也不影響應納稅所得額,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的直接結果是增加有關資產的賬面價值或是降低所確認負債的賬面價值,使得資產、負債在初始確認時,違背歷史成本原則,影響會計信息的可靠性。
③與子公司、聯營企業、合營企業投資等相關的應納稅暫時性差異,一般應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但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除外:一是投資企業能夠控制暫時性差異轉回的時間;二是該暫時性差異在可預見的未來很可能不會轉回。滿足上述條件時,投資企業可以運用自身的影響力決定暫時性差異的轉回,如果不希望其轉回,則在可預見的未來該項暫時性差異即不會轉回,從而無須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
應予說明的是,企業在運用上述條件不確認與聯營企業、合營企業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負債時,應有確鑿的證據表明其能夠控制有關暫時性差異轉回的時間。一般情況下,企業對聯營企業的生產經營決策僅能夠實施重大影響,并不能夠主導被投資單位包括利潤分配政策在內的主要生產經營決策的制定,滿足《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規定的能夠控制暫時性差異轉回時間的條件一般是通過與其他投資者簽訂協議等,達到能夠控制被投資單位利潤分配政策等情況。
對于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產生的有關暫時性差異是否應確認相關的所得稅影響,應考慮該項投資的持有意圖:
①如果企業擬長期持有該項投資,則因初始投資成本的調整產生的暫時性差異預計未來期間不會轉回,對未來期間沒有所得稅影響;因確認投資損益產生的暫時性差異,如果在未來期間逐期分回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兔稅,也不存在對未來期間的所得稅影響;因確認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其他權益變動而產生的暫時性差異,在長期持有的情況下預計未來期間也不會轉回。因此,在準備長期持有的情況下,對于采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之間的差異一般不確認相關的所得稅影響。
②如果投資企業改變持有意圖擬對外出售的情況下,按照稅法規定,企業在轉讓或者處置投資資產時,投資資產的成本準予扣除。在持有意圖由長期持有轉變為擬近期出售的情況下,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計稅基礎不同產生的有關暫時性差異,均應確認相關的所得稅影響。
(二)遞延所得稅負債的計量
遞延所得稅負債應以應納稅暫時性差異轉回期間適用的所得稅稅率計量。在我國,除享受優惠政策的情況以外,企業適用的所得稅稅率在不同年度之間一般不會發生變化,企業在確認遞延所得稅負債時,可以現行適用所得稅稅率為基礎計算確定。對于享受優惠政策的企業,如國家需要重點扶持有高新技術企業,享受一定時期的稅率優惠,則所產生的暫時性差異應以預計其轉回期間的適用所得稅稅率為基礎計量。另外,無論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的轉回期間如何,遞延所得稅負債不要求折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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