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綜合題
1
[答案]
(1)2010年1月1日投資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675
累計折舊 75
貸:固定資產 750
借:長期股權投資——東大公司——成本 1 930.5
貸:固定資產清理 675
主營業務收入 9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80.5
營業外收入——處置非流動資產利得 75
借:主營業務成本 900
存貨跌價準備 75
貸:庫存商品 975
因為投資后恒通公司可以派人參與東大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的制定,所以恒通公司可以對東大公司實施重大影響,所以是要采用權益法對長期股權投資進行后續計量。
(2)2010年末東大公司提取盈余公積,恒通公司不需進行賬務處理。
2010年末調整后的凈利潤=375-(450-300)/10-(150-75)/10-(900-600)×40%=232.5(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東大公司(損益調整) 69.75(232.5×30%)
貸:投資收益 69.75
(3)
2011年東大公司因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增加資本公積150萬元
借:長期股權投資——東大公司(其他權益變動) 45(150×3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45
調整2011年東大公司虧損
2011年東大公司調整后的凈虧損=7 500+(450-300)/10+(150-75)/10=7 522.5(萬元)。
在調整虧損前,恒通公司對東大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余額=1 930.5+69.75+45=2 045.25(萬元)。當被投資單位發生虧損時,投資企業應以投資賬面價值減記至零為限,因此應調整的“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的數額為2 045.25萬元,而不是2 256.75萬元(7 522.5×30%)。
借:投資收益 2045.25
貸:長期股權投資——東大公司(損益調整) 2045.25
借:投資收益 90
貸:長期應收款 90
備查登記中應記錄未減記的長期股權投資121.5萬元(2 256.75-2 045.25-90)。
(4)
調整2012年東大公司實現凈利潤
2012年東大公司調整后的凈利潤=780-(450-300)/10-(150-75)/10+(900-600)×40%=877.5(萬元),恒通公司按持股比例享有263.25萬元,應先恢復備查簿中的121.5萬元,然后恢復長期應收款90萬元,最后恢復長期股權投資51.75萬元。會計分錄如下:
借:長期應收款 90
貸:投資收益 90
借:長期股權投資——東大公司(損益調整)51.75
貸:投資收益 5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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