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振華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資經營企業,2008年度發生了以下事項:
(1)1月21日,公司接到市財政局通知,市財政局將到公司檢查會計工作情況。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胡某認為,公司作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不應受《會計法》的約束,財政部門無權來檢查。
(2)3月5日,公司會計科胡某因生病將檔案管理工作臨時移交給出納李某。
(3)4月15日,公司從外地購買了一批原材料,收到發票后,與實際支付款項進行核對時發現發票金額錯誤,經辦人員在原始憑證上進行了更改,并加蓋了自己的印章,作為報銷憑證。
(4)5月2日,公司會計科科長退休。公司決定任命自參加工作以來一直從事文秘工作的辦公室副主任王某為會計科科長。
(5)6月30日,公司有一批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按規定需要進行銷毀。公司檔案管理部門編制了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檔案管理部門的負責人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了字,并于當天銷毀。
(6)9月9日,公司人事部門從外省招聘了一名具有高級會計師資格的會計人員。該高級會計師持有外省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其相關的會計從業資格業務檔案資料仍保存在外省原單位所在地的財政部門。
(7)12月1日,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公司以后對外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由王科長簽字、蓋章后報出。
要求:根據上述情況和會計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胡某認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不受《會計法》約束的觀點是否正確?為什么?
(2)該公司由出納員臨時保管會計檔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為什么?
(3)該公司經辦人員更改原始憑證金額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為什么?
(4)該公司王某擔任會計科科長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為什么?
(5)該公司銷毀會計檔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為什么?
(6)該公司招聘的高級會計師是否需要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調轉手續?如需辦理,應怎樣辦理?
(7)該公司董事會作出的關于對外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的決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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