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選題 |
第 3 頁:多選題 |
第 5 頁:判斷題 |
第 6 頁:單選題答案 |
第 8 頁:多選題答案 |
第 10 頁:判斷題答案 |
11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稅款的退還。納稅人自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發現多繳稅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該題針對“稅款征收的相關規定”知識點進行考核]
12
[答案]:A
[解析]:
[該題針對“稅款征收的相關規定”知識點進行考核]
13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核滯納金的計算。滯納天數為11月16日-11月23日,共8日,滯納金=300000×0.5‰×8=1200(元)。
[該題針對“滯納金相關規定”知識點進行考核]
14
[答案]:A
[解析]:本題考核稅收保全措施。稅收保全措施包括
(1)書面通知納稅人開戶銀行凍結納稅人的金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納稅人的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
[該題針對“稅收保全措施”知識點進行考核]
15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稅收保全措施。根據規定,選項B和選項C均為稅收強制執行措施,選項D屬于稅收保全措施。
[該題針對“稅收保全措施”知識點進行考核]
16
[答案]:B
[解析]: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3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5年。所以答案是B。
[該題針對“稅務機關追征的期限”知識點進行考核]
17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稅務檢查。稅務機關的場地檢查權僅限于納稅人的生產、經營場所,不包括納稅人的生活場所,因此選項D錯誤。
[該題針對“稅務機關的檢查權利”知識點進行考核]
18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必經稅務行政復議的規定。畢竟稅務行政復議的事項主要是稅務機關作出的征稅行為,包括確認納稅主體、征稅對象、征稅范圍、減稅、免稅及退稅、適用稅率、計稅依據、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納稅地點以及稅款征收方式等具體行政行為和征收稅款、加收滯納金及扣繳義務人、受稅務機關委托征收的單位作出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行為。
[該題針對“稅務行政復議的有關規定”知識點進行考核]
19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稅務行政復議。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環節上發生爭議時,必須首先執行稅務機關的決定,然后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該題針對“稅務行政復議的有關規定”知識點進行考核]
20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核訴訟的制度。行政訴訟實行合議、回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但不適用調解。被告認為需要停止執行,可以停止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行政處罰顯失公平的,可以判決變更。
[該題針對“稅務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知識點進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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