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項選擇題 |
第 6 頁:多項選擇題 |
第 10 頁:判斷題 |
第 11 頁:不定項選擇題 |
第 14 頁:參考答案及解析 |
三、判斷題
1.×
【解析】本題考核增直稅銷售額的確定。直銷企業通過直銷員向消費者銷售貨物,直接向消費者收取貨款,直銷企業的銷售額為其向消費者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2.×
【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低稅率。根據規定,納稅人銷售或進口糧食、食用植物油等適用13%的低稅率。
3.×
【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的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4.×
【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的征收率。一般納稅人采用簡易辦法征收時,也適用6%或4%征收率。
5.√
【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6.√
【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的兼營行為。
7.√
【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起征點的規定。
8.√
【解析】本題考核營改增的規定。
9.×
【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的進項稅抵扣。企業將外購的貨物用于投資、分配和贈送,屬于增值稅的視同銷售,其外購貨物的進項稅符合規定,準予抵扣。
【提示】如果將外購的貨物用于了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的,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10.×
【解析】本題考核納稅人放棄免稅權的相關規定。納稅人自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放棄免稅權聲明的次月起36個月內不得申請免稅。
11.√
【解析】本題考核小規模納稅人的銷售額。
12.×
【解析】本題考核消費稅征收環節。目前,經過國務院批準,消費稅在零售、批發環節也有征收消費稅的特殊情形。
13.×
【解析】本題考核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消費稅計算。納稅人將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無論是否分別核算,均應從高計征消費稅。
14.√
【解析】本題考核消費稅的征稅范圍。
15.√
【解析】本題考核復合計稅應稅消費品的組成計稅價格。
16.√
【解析】本題考核消費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7.×
【解析】本題考核消費稅的計稅方法。只有卷煙、糧食白酒、薯類白酒采用復合計算方法計算征收消費稅,而不是所有的煙和酒。
18.√
【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的計稅依據。
19.√
【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與消費稅的區別。
20.×
【解析】本題考核消費稅的納稅環節。自產自用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不納稅;自產自用用于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時繳納消費稅。
21.×
【解析】本題考核押金的稅務處理。啤酒、黃酒的消費稅實行從量定額征收,包裝物押金不逾期不繳稅;逾期包裝物押金不交消費稅,只繳增值稅。
22.×
【解析】本題考核消費稅的征收管理。如果受托方是個體經營者,委托方須在收回加工應稅消費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消費稅。
23.√
【解析】本題考核營業稅的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包括居民和非居民企業及個人)。
24.×
【解析】本題考核營業稅的計稅依據。納稅人銷售或轉讓抵債所得的不動產,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不動產作價后的余額為營業額。
25.×
【解析】本題考核營業稅有關規定。根據規定,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26.√
【解析】本題考核營業稅的混合銷售。營業稅納稅人的混合銷售行為,視為提供應稅勞務,應當征收營業稅。
27.×
定勞務的收入,例如,進場費、廣告促銷費、上架費、展示費、管理費等,不屬于平銷返利,不沖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應按營業稅的適用稅目稅率征收營業稅。
28.√
【解析】本題考核營業稅的相關規定。自建出售的不動產,應繳兩個稅目的營業稅。
29.×
【解析】本題考核營業稅的境內勞務的界定。境內保險機構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產品,免征營業稅。這里所稱為出口貨物提供的保險產品,包括出口貨物保險和出口信用保險。
30.√
【解析】本題考核營業稅的稅額抵免。
31.√
【解析】本題考核營業稅建筑業的相關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32.×
【解析】本題考核營業稅的應稅項目。個人無償贈予不動產、土地使用權,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免征收營業稅:(1)離婚財產分割;(2)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3)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4)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33.√
【解析】本題考核營業稅的稅收優惠。根據規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34.×
個體經營者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雇主提供的勞務,不屬于營業稅的應稅勞務。
35.√
【解析】本題考核營業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36.√
【解析】本題考核營業稅的納稅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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