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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頁:多項選擇題 |
第 5 頁:判斷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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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斷題
1.√
【解析】本題考核稅務登記的范圍。
2.×
【解析】本題考核發票管理。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稅務機關負責發票的印刷、領購、開具、保管、繳銷的管理和監督。
3.√
【解析】本題考核稅務注銷登記的規定。納稅人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注銷稅務登記之前,向原稅務機關申報注銷稅務登記。即先稅務、后工商。
4.×
【解析】本題考核稅務機關的檢查權利。稅務機關有調出檢查納稅人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和有關資料的權利,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5.×
【解析】本題考核稅務機關調查違法案件時的職權。稅務機關調查稅務違法案件時,對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資料,可以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復制。
6.√
【解析】本題考核稅務登記證件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涂改、損毀、買賣或偽造稅務登記證件。
7.√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的范圍。當事人對稅務機關的處罰決定、強制執行措施或者稅收保全措施不服的,當事人有自由選擇權,可以要求稅務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提起稅務行政訴訟。
8.×
【解析】本題考核稅務登記變更的有關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稅務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9.√
【解析】本題考核行政復議的申請。申請稅務行政復議時,既可以是書面形式申請,也可以是口頭形式申請。
10.√
【解析】本題考核發票開具要求。
11.√
【解析】本題考核發票的領購。
12.×
【解析】本題考核稅務檢查措施。稅務機關需要將空白發票調出查驗時,應當開具收據;稅務機關需要將已開具的發票調出查驗時,應當向被查驗的單位和個人開具發票換票證。
13.×
【解析】本題考核稅務登記的時限。根據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14.√
【解析】本題考核阻止出境的規定。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欠繳稅款的納稅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未結清稅款、滯納金,又不提供擔保的情況下需要出境,稅務機關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15.×
【解析】本題考核對納稅人實施稅收保全的有關規定。個人及其撫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稅收的保全范圍之內,但是機動車不屬于家庭維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1 6.×
【解析】本題考核不適用稅收保全的財產。稅務機關對單價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稅收保全措施。
17.√
【解析】本題考核納稅人分立時未繳清稅款的規定。納稅人分立時未繳清稅款的,分立后的納稅人對未履行的納稅義務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1 8.√
【解析】本題考核納稅申報的有關規定。
1 9.×
【解析】本題考核到異地經營領購發票的規定。提供擔保人,與提供保證金應當是“或者”的關系,只要具備其-就符合規定,而不是“并且”的關系。
20.×
【解析】本題考核稅收保全措施的批準機關。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稅務機關采取稅收保全措施,需經縣以上稅務局局長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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