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項選擇題 |
第 4 頁:多項選擇題 |
第 7 頁:判斷題 |
第 8 頁:不定項選擇題 |
第 9 頁:參考答案及解析 |
二、多項選擇題
1.ABCD
【解析】本題考核預付卡的規定。
2.ACD
【解析】本題考核預付卡的規定。預付卡通過現金或銀行轉賬方式進行充值,不得使用信用卡為預付卡充值。一次性充值金額5000元以上的.不得使用現金。
3.AC
【解析】本題考核存款賬戶的相關規定。對財政部門為實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的管理預算單位在商業銀行開設的零余額賬戶按基本存款賬戶或專用存款賬戶管理。
4.ABC
【解析】本題考核單位銀行卡賬戶的相關管理規定。單位人民幣卡賬戶的資金一律從其基本存款賬戶轉賬存人;單位人民幣卡銷戶時,其資金余額應當轉入其基本存款賬戶;單位人民幣卡可辦理商品交易和勞務供應款項的結算,但不得透支;不得將銷售貨物收入存人單位卡賬戶。
5.ABC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的付款人。匯票的承兌人、支票的付款人、本票的出票人是票據的付款人。
6.ABCD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無效的情形。選項ABD屬于不得更改的事項,進行更改的,票據無效。票據和結算憑證金額以中文大寫和阿拉伯數碼同時記載.二者必須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據無效。
7.AC
【解析】本題考核支票上可以授權補記的記載事項。根據《票據法》的規定,支票金額、收款人名稱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前不得背書轉讓和提示付款。
8.ABD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變造。所謂“變造”是指無權更改票據內容的人,對票據上簽章以外的記載事項加以改變的行為。票據變造不包括變更票據上的簽章,所以選項C不屬于變造票據。
9.ABCD
【解析】本題考核專用存款賬戶的相關規定。財政預算外資金、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和信托基金專用存款賬戶,不得支取現金。一般存款賬戶不得支取現金。
10.ABC
【解析1本題考核銀行結算賬戶的法律規定。一般存款賬戶用于辦理存款人借款轉存、借款歸還和其他結算的資金收付。該賬戶可以辦理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
11.AC
【解析】本題考核銀行卡的相關規定。貸記卡持卡人非現金交易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和最低還款額待遇。免年費待遇和免收賬戶維護費待遇只是部分發卡銀行為爭奪客戶采取的措施,并不是一個普遍性的制度規定。故選AC。
12.ABCD
【解析】本題考核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基本內容。銀行結算賬戶管理的基本內容包括四項:實名制管理、賬戶變更事項的管理、存款人預留銀行簽章的管理、對賬管理。
13.AC
【解析】本題考核單位銀行卡賬戶的資金管理。根據規定,單位人民幣卡賬戶的資金一律從其基本存款賬戶轉賬存人,不得存取現金。
14.ABCD
【解析】本題考核簽發匯兌憑證的要求。簽發匯兌憑證必須記載下列事項:表明“信匯”或“電匯”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委托;確定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匯款人名稱;匯入地點、匯人行名稱;匯出地點、匯出行名稱;委托日期;匯款人簽章。匯兌憑證記載的匯款人、收款人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必須記載其賬號。
15.AC
【解析】本題考核匯兌的退匯。是指匯款人對匯出銀行已經匯出的款項申請退回匯款的行為。A選項屬于可以辦理匯兌撤銷的情形。
16.ACD
【解析】本題考核各種結算方式的金額起點。托收承付結算方式有每筆結算的起點規定,根據規定,一般商品交易是每筆的金額起點是10000元,新華書店系統每筆的金額起點是1000元。
17.ABC
【解析】本題考核托收承付憑證的格式。根據規定,簽發托收憑證必須記載下列事項:表明“托收”的字樣;確定的金額;付款人名稱及賬號;收款人名稱及賬號;付款人開戶銀行名稱;收款人開戶銀行名稱;托收附寄單證張數或冊數;合同名稱、號碼;委托日期;收款人簽章。
18.BD
【解析】本題考核商業匯票承兌期限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商業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為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內,而不是提示承兌期限,所以選項A錯誤。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兌,所以選項C錯誤。
19.ABC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當事人的有關規定。
保證人屬于票據的非基本當事人,選項D不正確。
20.ABCD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權利的取得。當事人取得票據權利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1)從出票人處取得。(2)從持有票據的人處受讓票據。(3)依稅收、繼承、贈與、企業合并等方式獲得票據。
21.ABC
【解析】本題考核可以掛失止付的票據。可以掛失止付的票據包括四種:(1)已承兌的商業匯票;(2)支票;(3)填明“現金”字樣和代理付款人的銀行匯票;(4)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本票。
22.ACD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簽章的規定。承兌人在票據上簽章不符合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不影響其他符合規定簽章的效力。
23.BC
【解析】本題考核背書不得記載的內容。根據《票據法》規定,背書不得附條件,否則所附條件不具有匯票上的效力,但該背書轉讓有效。
24.ACD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背書。根據規定,背書未記載日期的,視為在匯票到期日前背書。
25.ABCD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追索權。票據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對背書人、出票人以及票據的其他債務人行使追索權。
26.ABCD
【解析】本題考核行使追索權的條件。追索權發生的實質條件:(1)匯票被拒絕付款;(2)匯票到期日前被拒絕承兌;(3)承兌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4)承兌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或者因違法被責令禁止活動的。本票、支票追索權的行使,適用《票據法》有關匯票的規定。
27.ABC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追索權。被追索人依照規定清償后,可以向其他票據債務人行使再追索權,請求其他票據債務人支付下列金額和費用:(1)已清償的全部金額;(2)前項金額自清償日起至再追索清償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計算的利息;(3)發出通知書的費用。行使再追索權的被追索人獲得清償時,應當交出匯票和有關拒絕證明,并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費用的收據。
28.ABC
【解析】本題考核追索權的行使。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絕證明、退票理由書或者未按照規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證明的,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但是,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對持票人承擔責任。
29.BCD
【解析】本題考核銀行匯票的記載事項。簽發銀行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表明“銀行匯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承諾;出票金額;付款人名稱;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出票人簽章。欠缺記載上列事項之一的,銀行匯票無效。匯票金額的中文大寫和數碼記載不一致,也造成票據無效。
30.CD
【解析】本題考核商業匯票貼現的有關規定。貼現到期,貼現銀行不獲付款的,貼現銀行應向其前手追索票款,而不是僅向出票人追索,選項C不正確;貼現的期限,從其貼現之日起至匯票到期日止,而不是從匯票出票日算起.選項D不正確。
31.AC
【解析】本題考核違反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單位或個人簽發空頭支票,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選項B不正確;商業承兌匯票的付款人對到期的票據故意壓票拖延支付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壓票、拖延支付期間內每日票據金額0.7‰的罰款,選項D不正確。
32.BC
【解析】本題考核背書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票據背書需要連續,轉讓票據的背書人與受讓票據的被背書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依次前后銜接。具體來說,第一背書人為票據收款人,最后持票人為最后背書的被背書人,中間的背書人為前手背書的被背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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