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簡答題(簡答題(本類題共3題,1小題5分,2小題5分,3小題,4小題10分,5分共15分) )
56、2007年3月,A房地產開發公司(以下簡稱“A公司”)與B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在A公司與B銀行簽訂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時,B銀行與A公司和C公司分別簽訂了抵押合同和保證合同。A公司以正在建造的一棟住宅樓提供抵押擔保,但未辦理抵押登記;C公司提供保證擔保,但未約定保證方式。
2007年8月,B銀行從A公司提供的相關財務會計資料中發現A公司將借款資金挪作他用,遂要求A公司予以糾正,A公司未予理睬。同年5月,B銀行通知A公司,要求A公司提前償還借款,A公司以借款尚未到期為由拒絕償還借款。
問題:
(1)B銀行與A公司簽訂的抵押權是否設立?并說明理由。
(2)B銀行可否要求A公司提前償還借款?并說明理由。
(3)如果A公司無力償還借款,B銀行可否直接要求C公司承擔保證責任? 并說明理由。
57、甲、乙、丙、丁四人出資設立A有限合伙企業,其中甲、乙為普通合伙人,丙、丁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發生以下事項:
(1)6月,合伙人丙同A合伙企業進行了120萬元的交易,合伙人甲認為,由于合伙協議對此沒有約定,因此,有限合伙人丙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2)6月,合伙人丁自營同A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獲利150萬元。合伙人乙認為,由于合伙協議對此沒有約定,因此,丁不得自營同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其獲利150萬元應當歸A合伙企業所有。
(3)7月,A合伙企業向B銀行貸款100萬元。
(4)8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乙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丙轉變為普通合伙人。
(5)9月,甲、丁提出退伙。經結算,甲從合伙企業分回10萬元,丁從合伙企業分回20萬元。
(6)10月,戊、庚新入伙,戊為有限合伙人,庚為普通合伙人。其中,戊、庚的出資均為30萬元。
(7)12月,B銀行100萬元的貸款到期,A合伙企業的全部財產只有40萬元。
要求: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分別回答以下問題:
(1)根據本題要點(1)所提示的內容,指出甲的主張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
(2)根據本題要點(2)所提示的內容,指出乙的主張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
(3)對于不足的60萬元,債權人B銀行能否要求合伙人甲清償全部的60萬元?并說明理由。
(4)對于不足的60萬元,債權人B銀行能否要求合伙人乙清償全部的60萬元?并說明理由。
(5)對于不足的60萬元,債權人B銀行能否要求合伙人丙清償全部的60萬元?并說明理由。
(6)對于不足的60萬元,債權人B銀行能否要求退伙人丁清償全部的60萬元?并說明理由。
(7)對于不足的60萬元,債權人B銀行能否要求合伙人戊清償全部的60萬元?并說明理由。
(8)對于不足的60萬元,債權人B銀行能否要求合伙人庚清償全部的60萬元?并說明理由。
58、2007年8月20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債務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日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產申請,同時指定某會計師事務所為破產管理人。
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對甲公司的資產、負債進行了清理,有關清理情況如下:
(1)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甲公司的資產總額為5600萬元(全部財產的變現價值)。其中,全部廠房變現價值520萬元,辦公樓變現價值為650萬元;全部機器設備變現價值480萬元。
(2)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負債總額為11000萬元。其中,流動負債的情況為:
、賾堵毠すべY180萬元,未交稅金220萬元;
②短期借款900萬元。其中,2007年3月5日,以甲公司全部廠房作抵押,向中國工商銀行貸款500萬元;
2007年6月1日,以全部機器設備作抵押,向中國建設銀行貸款400萬元。
③應付賬款900萬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應付乙公司到期貨款380萬元。乙公司經多次催要無效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007年8月10日,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違約金和賠償金等共計400萬元。乙公司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對甲公司辦公樓予以查封。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產申請時,此判決尚未執行。
(B)應付丙公司2005年9月18日到期貨款180萬元,2006年8月18日應丙公司的要求,甲公司與丙公司簽訂了一份擔保合同,擔保合同約定:以甲公司全部機器設備作抵押,若2007年8月18日前甲公司仍不能支付丙公司180萬元的貨款,則以甲公司機器設備變賣受償。
(C)應付丁公司2007年8月1日到期貨款200萬元。
(3)2006年7月,甲公司為逃避債務而隱匿230萬元的財產。
(4)2007年6月,甲公司已經知道自己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即將破產,仍向債權人戊公司清償了90萬元。
(5)甲公司的股東用于出資的房產在出資時作價600萬元,而當時的實際價值僅為520萬元。
(6)人民法院的訴訟費用30萬元,管理人報酬20萬元,為繼續營業而支付的職工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用150萬元。
經查:甲公司用于抵押的廠房、機器設備于合同簽訂的當天全部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
要求:根據以上事實,在不考慮債權利息的情況下,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辦公樓可否用于償還所欠乙公司的貨款?并說明理由。
(2)哪些屬于破產費用?哪些屬于共益債務?
(3)對于甲公司向丙公司設定的抵押擔保,管理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并說明理由。
(4)對于甲公司隱匿230萬元財產的行為,管理人是否有權追回?并說明理由。
(5)對于甲公司向其債權人戊公司清償債務的行為,管理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并說明理由。
(6)甲公司的股東出資不實應如何處理?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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