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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綜合題
1. 2006年4月18日,甲、乙等10位發起人以發起方式設立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公司董事會共有王某、張某、李某、趙某、劉某、孫某6位董事。2006年5月12日,公司召開董事會會議選聘經理,董事王某、李某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王某書面委托監事陳某代為出席。出席董事會的董事一致通過決議聘任周某為公司經理。
2008年5月,公司成功發行3年期公司債券1000萬元,1年期公司債券500萬元。2010年9月1日,公司的凈資產為人民幣6000萬元。2010年9月2日,公司召開股東大會討論再次發行公司債券事宜,出席會議的股東一致同意本年度再次發行1年期公司債券1000萬元。
2010年10月20日,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審議資產出售事宜,除股東甲投了反對票外,其他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均投了贊成票。會議結束后,甲要求公司收購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被公司拒絕。
要求:
根據相關法律制度的規定,分別回答以下問題:
(1)王某書面委托監事陳某代為出席董事會會議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
(2)董事會聘任周某為公司經理的決議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
(3)公司是否符合發行公司債券的條件?并說明理由。
(4)公司拒絕收購甲持有的股份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
2. 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07年8月1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2008年以來公司發生了下列事項:
(1)2008年7月,監事張某將所持公司股份10萬股中的1萬股賣出。
(2)2009年5月,總經理劉某將所持公司股份20萬股中的10萬股賣出。
(3)2009年8月,董事陳某辭去董事職務,并于2010年5月將其持有公司股份3萬股全部賣出。
(4)2009年10月,公司擬為B公司300萬元的銀行貸款提供擔保,其中,公司的董事王某是B公司的董事長。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董事會對該擔保事項進行表決,有關表決情況如下:公司董事會由9名董事組成,王某予以回避未參加表決,其余8位董事均出席了該次董事會會議,除2位董事不同意投票反對外,其他董事一致投票通過了為B公司提供擔保的決議。
(5)2010年1月,公司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由公司收購本公司股票1000萬股,即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的5%,用于獎勵本公司職工。2010年2月,公司從稅后利潤中出資收購上述股票,并于同年5月將1000萬股股票全部轉讓給本公司職工。
(6)2010年8月,經董事會同意,董事長李某同公司進行了一筆交易,獲利100萬元。經查,公司章程對此無相關規定。
要求:
根據相關法律制度的規定,分別回答以下問題:
(1)張某賣出其所持股票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
(2)劉某賣出其所持股票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
(3)陳某賣出其所持股票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
(4)公司董事會能否通過為B公司提供擔保的決議?并說明理由。
(5)公司收購本公司股份用于獎勵職工,其數額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公司從稅后利潤中出資收購本公司股份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同年5月公司將1000萬股股票全部轉讓給本公司職工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
(6)李某同公司進行交易的行為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所得收入應如何處理?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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