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營業稅稅率為5%。甲公司對投資性房地產采用成本模式計量。甲公司有關房地產的相關業務資料如下:
(1)2008年1月,甲公司自行建造一棟辦公樓。建造期間,甲公司為建造辦公樓購入了一批物資,價款為2
000萬元,增值稅為340萬元,款項以銀行存款支付。
(2)2008年2月1日,將這批物資全部用于辦公樓建造;當月甲公司為建造工程還領用了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一批,成本250萬元,計稅價格300萬元;另外發生在建工程人員薪酬149萬元。
(3)2008年12月,該辦公樓達到了預定可使用狀態,同時將該辦公樓出租給乙公司。租賃期開始日為2009年1月1日,租賃期為20年,年租金為120萬元,租金于每年年末收取。
(4)該辦公樓預計使用壽命為30年,預計凈殘值為90萬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
(5)2010年12月,該辦公樓的可收回金額為2 500萬元。
(6)2010年12月31日,甲公司與乙公司達成協議并辦理過戶手續,以2 600萬元的價格將該項辦公大樓轉讓給乙公司,全部款項已收到并存入銀行。
要求:
根據上述業務(1)~(6),編制A公司相關的會計分錄。(答案中的單位用萬元表示)
標準答案: (1)購入工程物資:
借:工程物資 2 340
貸:銀行存款 2 340
(2)建造辦公樓領用工程物資:
借:在建工程 2 340
貸:工程物資 2 340
工程領用自產產品以及發生的人工費:
借:在建工程 450
貸:庫存商品 25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1(300×17%)
應付職工薪酬 149
(3)辦公樓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用于對外出租:
借:投資性房地產 2 790
貸:在建工程 2 790
2009、2010年年末收取租金時:
借:銀行存款 120
貸:其他業務收入 120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6 (120×5%)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6
(4)2009年、2010年計提折舊的金額=(2 790-90)÷30=90(萬元),每年末計提折舊的分錄是:
借:其他業務成本 90
貸: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 90
(5)2010年年末該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價值=2790-90×2=2610(萬元),而此時其可收回金額為2500萬元,那么應該計提減值準備2610-2500=110(萬元):
借:資產減值損失 110
貸: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110
(6)轉讓該投資性房地產:
借:銀行存款 2 600
貸:其他業務收入 2 600
借:其他業務成本 2 500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 180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110
貸:投資性房地產 2 790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130(2600×5%)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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