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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頁:答案 |
四、計算題
1.A公司股份支付的資料如下:
資料一:
(1)2010年1月1日,A公司為其50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每人授予1萬份現金股票增值權,這些人員從2010年1月1日起必須在該公司連續服務3年,即可自2012年12月31日起根據股價的增長幅度獲得現金,該增值權應在2013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完畢。A公司估計,該增值權在負債結算之前的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及結算日的公允價值和可行權后的每份增值權現金支出額如下:
單位:元
年份 公允價值 支付現金
2010 15 —
2011 18 —
2012 19 16
2013 20
(2)2010年有3名管理人員離開A公司,A公司估計未來2年還將有7名管理人員離開。
(3)2011年有2名管理人員離開公司,A公司估計未來1年還將有3名管理人員離開。
(4)2012年有4名管理人員離開公司。第3年末,共有11人行使股票增值權取得了現金。
(5)2013年12月31日剩余30人全部行使了股票增值權。
資料二:
(1)2010年1月1日,公司向其200名生產人員每人授予1 000份股票期權,公司估計該期權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為26元。
(2)行權條件為:2010年的凈利潤增長率應達到20%;或2010年、2011年的凈利潤平均年增長率達到15%;或2010年、2011年、2012年的凈利潤平均年增長率達到10%。
(3)這些人員在達到行權條件時可以每股5元購買1 000股A公司股票。
(4)2010年末公司凈利潤實際增長率為18%,2010年末有10名生產人員離開公司;預計2011年末凈利潤增長率為18%,預計2011年末可行權,預計2011年末還將有12名生產人員離開公司。
(5)2011年末凈利潤實際增長率為10%,2011年末有16名生產人員離開公司;預計2012年末凈利潤實際增長率為10%,預計2012年末可行權,預計2012年末將有12名生產人員離開公司。
(6)2012年末凈利潤實際增長率為8%,3年平均增長率達到12%,2012年末有10名生產人員離開公司。
要求:
(1)根據資料一中關于現金股票增值權的有關資料,計算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費用和應付職工薪酬并填入下表:
單位:萬元
年份 支付現金 當期損益
2010
2011
2012
2013
(2)對資料一中的現金股票增值權,編制有關會計分錄。
(3)根據資料二中關于股票期權的有關資料,計算等待期內的每個資產負債表日的成本費用填入下表:
單位:萬元
年份 當期成本費用 累計成本費用
2010
2011
2012
2.A公司2008年度實現的利潤總額為8 000萬元,所得稅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A公司2008年度與所得稅有關的經濟業務如下:
(1)A公司2008年發生廣告費支出1 000萬元,發生時已作為銷售費用計入當期損益。A公司2008年實現銷售收入5 000萬元。
稅法規定,該類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A公司對其所銷售產品均承諾提供3年的保修服務。A公司因產品保修承諾在2008年度利潤表中確認了200萬元的銷售費用,同時確認為預計負債。2008年沒有實際發生產品保修費用支出。
稅法規定,產品保修費用在實際發生時才允許稅前扣除。
(3)A公司2008年3月2日,以銀行存款2 000萬元從證券市場購入甲公司5%的普通股股票,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2008年末,A公司持有的甲公司股票的公允價值變為2 400萬元。
(4)2008年購入一項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成本500萬元,2008年末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為650萬元。
(5)2007年1月1日,A公司開始研究開發一項無形資產,共發生支出600萬元,其中研究階段支出120萬元,開發階段符合資本化條件前發生的支出為30萬元,符合資本化條件后至達到預定用途前發生的支出為450萬元。該項無形資產在2008年1月1日達到預定用途。該項無形資產不符合稅法規定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認定標準,因此不能享受稅收優惠,研發支出不能加計扣除。
該項無形資產的使用年限為10年,A公司對該項無形資產采用雙額余額遞減法進行攤銷,計稅時按照稅法規定采用直線法計列攤銷額,攤銷年限與會計一致。
(6)2008年3月20日,A公司發生贊助支出10萬元,稅法規定,企業的贊助支出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7)2008年5月18日,A公司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700萬元。
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8)A公司2007年末以1 000萬元的價款購入一棟寫字樓,并于購入當日對外經營出租,A公司將其劃分為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2008年末公允價值為1 150萬元。
稅法上采用直線法計提折舊,折舊年限為20年,預計凈殘值為0。
(9)2008年1月1日,以2 044.70萬元自證券市場購入當日發行的一項3年期到期還本付息國債。該國債票面金額為2 000萬元,票面年利率為5%,年實際利率為4%,到期日為2010年12月31日。A公司將該國債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核算。
稅法規定,國債利息收入免交所得稅。
(10)2008年6月20日,A公司因廢水超標排放被環保部門處以300萬元罰款,罰款已以銀行存款支付。
稅法規定,企業違反國家法規所支付的罰款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11)2008年10月10日,A公司由于為甲公司銀行借款提供擔保,甲公司未如期償還借款,而被銀行提起訴訟,要求其履行擔保責任。12月31日,該訴訟尚未審結。A公司預計履行該擔保責任很可能支出的金額為2 200萬元,A公司于2008年末對該事項確認了預計負債2 200萬元。
稅法規定,企業為其他單位債務提供擔保發生的損失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要求:
(1)分析上述事項是否產生暫時性差異并確認相關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并作出相關說明;
(2)計算2008年應交所得稅以及利潤表中確認的所得稅費用,并編制與所得稅相關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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