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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頁:計算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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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頁:計算題答案 |
四、計算題
1. 甲企業委托乙企業加工應稅消費品A材料,收回后的A材料用于繼續生產應稅消費品B產品,適用的消費稅稅率均為10%;甲、乙兩企業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均為17%。甲企業對原材料按實際成本進行核算。有關資料如下:
(1)2011年11月2日,甲企業發出委托加工材料一批,實際成本為620 000元。
(2)2011年12月20日,甲企業以銀行存款支付乙企業加工費100 000元(不含增值稅)以及相應的增值稅和消費稅;
(3)12月25日甲企業以銀行存款支付往返運雜費20 000元;
(4)12月31日,A材料加工完成,已收回并驗收入庫。甲企業收回的A材料用于生產合同所需的B產品1 000件,B產品合同價格1 200元/件。
(5)2011年12月31日,庫存A材料的預計市場銷售價格為70萬元,加工成B產品估計至完工尚需發生加工成本50萬元,預計銷售B產品所需的稅金及費用為5萬元,預計銷售庫存A材料所需的銷售稅金及費用為2萬元。
要求:
(1)編制甲企業委托加工材料的有關會計分錄。
(2)計算甲企業2011年12月31日對該存貨應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并編制有關會計分錄。
2. 宏達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材料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日常核算。該公司2010年6月末結存存貨100萬元,全部為丙產品。6月末存貨跌價準備余額為零。該公司按月計提存貨跌價準備。7月份發生如下經濟業務:
(1)購買原材料一批,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價款為18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 30.6萬元,公司已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該原材料已驗收入庫。
(2)用原材料對外投資,該批原材料的成本為40萬元,雙方協議作價為60萬元(假定協議價是公允的)。
(3)銷售丙產品一批,銷售價格為100萬元(不含增值稅稅額),實際成本為80萬元,提貨單和增值稅專用發票已交購貨方,貨款尚未收到。該銷售符合收入確認條件。銷售過程中發生相關費用2萬元,均用銀行存款支付。
(4)在建工程(廠房)領用外購原材料一批,該批原材料實際成本為20萬元,應由該批原材料負擔的增值稅為3.4萬元。
(5)本月領用原材料70萬元用于生產丙產品,生產過程中發生加工成本10萬元,均為職工薪酬(尚未支付)。本月產成品完工成本為80萬元,月末無在產品。
(6)月末發現盤虧原材料一批,經查屬自然災害造成的毀損,已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該批原材料的實際成本為10萬元,增值稅額為1.7萬元。
(7)宏達公司7月末結存的原材料的可變現凈值為50萬元,丙產品可變現凈值為90萬元。7月末無其他存貨。
要求:
(1)編制上述經濟業務相關的會計分錄(“應交稅費”科目要求寫出明細科目及專欄名稱)。
(2)計算宏達公司7月末資產負債表中“存貨”項目的金額。(答案以萬元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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