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項選擇題及答案解析 |
第 3 頁:多項選擇題及答案解析 |
第 4 頁:判斷題及答案解析 |
第 5 頁:計算分析題及答案解析 |
第 7 頁:綜合題及答案解析 |
五、綜合題(本類題共2小題,第1小題18分,第2小題15分,共33分。凡要求計算的項目,除特別說明外,均列出計算過程,計算結果出現小數的,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8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2013年甲公司發生了下列有關交易或事項:
(1)2013年3月31日,甲公司自二級市場購入A上市公司普通股股票,以銀行存款支付購買價款1000萬元,另支付相關交易費用2萬元,目的在于賺取價差、短期獲利。甲公司將
購買的A公司普通股股票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初始入賬價值為1002萬元。2013年7月5日,甲公司將A公司股票出售了50%,收款凈額為550萬元,甲公司確認投資收益49萬元(550-501);剩余部分股票當年年末的公允價值為600萬元,甲公司將公允價值變動99萬元(600-501)計入了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2013年10月1日,甲公司因有更好的投資機會,決定將初始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核算的金融債券出售,甲公司處置的該持有至到期投資金額占所有持有至到期投資總額的比例達到50%。因此,甲公司將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金融債券處置后,剩余的債券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并將剩余債券投資賬面價值與其公允價值的差額計入了當期損益。(3)甲公司持有B上市公司0.5%的股份,該股份仍處于限售期內。因B公司的股份比較集中,甲公司未能在B公司的董事會中派有代表。甲公司沒有將其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人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甲公司將其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4)2013年7月1日,甲公司從上海證券交易所購入C公司2013年1月1日發行的3年期債券50萬份。該債券面值總額為5000萬元,票面年利率為4.5%,于每年年初支付上一年度債券利息。甲公司購買C公司債券合計支付價款5122.5萬元(包括交易費用)。因沒有明確的意圖和能力將C公司債券持有至到期,甲公司將該債券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5)2012年2月1日,甲公司從深圳證券交易所購入D公司當日發行的5年期債券80萬份,該債券面值總額為8000萬元,票面年利率為5%,支付款項為8010萬元(包括交易費用)。甲公司準備持有該債券至到期,并且有能力持有至到期,將其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甲公司201 3年下半年資金周轉困難,遂于2013年9月1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出售了60萬份D公司債券,出售所得價款扣除相關交易費用后的凈額為5800萬元。出售60萬份D公司債券后,甲公司將所持剩余20萬份D公司債券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6)2013年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定向發行1000萬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市價10元)作為對價,取得乙公司擁有的E公司80%的股權,并于當日取得控制權,辦妥相關手續。在本次并購前,乙公司與甲不存在關聯方關系。為進行本次并購,甲公司發生評估費、審計費以及律師費100萬元;為定向發行股票,甲公司支付了證券商傭金、手續費200萬元。
2013年1月1日,E公司可辨認資產賬面價值為24000萬元,可辨認負債賬面價值為16000萬元,可辨認凈資產賬面價值為8000萬元,經評估后E公司可辨認資產公允價值為25000萬元,可辨認負債公允價值為16000萬元,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為9000萬元。
甲公司在購買日確認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10100萬元。
要求:逐項分析、判斷并指出甲公司對上述事項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如不正確,對不正確之處,指出正確的會計處理辦法。
【參考答案】請參考解析
【系統解析】
(1)事項(1)甲公司的會計處理不正確。
理由: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由此導致出售部分確認的投資收益和剩余部分期末確認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均不正確。
正確做法:將取得時交易費用2萬元計入當期損益,通過“投資收益”科目核算。
出售投資部分應確認投資收益50萬元(550-500),而不是49萬元。
剩余投資的賬面價值為500萬元,期末公允價值為600萬元,應確認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為100萬元(600-500),而不是99萬元。
(2)事項(2)甲公司的會計處理不正確。
理由:該債券投資剩余部分的賬面價值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計入所有者權益(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在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值或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正確做法:甲公司將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金融債券處置后,剩余的債券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并將剩余債券投資賬面價值與其公允價值的差額計入資本公積。
(3)事項(3)甲公司將持有的B上市公司的股份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正確。理由:企業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權(不包括股權分置改革中持有的限售股權)且對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應當按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規定,將該限售股權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除非滿足該準則規定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4)事項(4)甲公司的會計處理正確。
理由: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除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
或:甲公司購入C公司3年期債券沒有隨時出售意圖,也沒有明確的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所以持有意圖不明確,應將其確認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5)事項(5)甲公司的會計處理不正確。
理由:持有至到期投資不能重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正確做法: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會計準則的規定,持有至到期投資部分出售或重分類的金額較大且不屬于例外情況,使該投資的剩余部分不再適合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的,企業應當將該投資的剩余部分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6)事項(6)甲公司的會計處理不正確。
理由:因本并購屬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應以發行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正確做法: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1000×10=10000(萬元);甲公司發生評估費、審計費以及律師費100萬元,應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為定向發行股票,甲公司支付的證券商傭金、手續費200萬元應沖減資本公積。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