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函數原型
在C+ +中,函數在使用之前要預先聲明。這種聲明在標準C+ +中稱為函數原型(function prototype),函數原型給出了函數名、返回類型以及在調用函數時必須提供的參數的個數和類型。函數原型的語法為:
<返回類型><函數名>(<形參列表>);
(注意在函數原型后要有分號)
實際上函數原型說明有兩種形式:
(1)直接使用函數定義的頭部,并在后面加上一個分號。
(2)在函數原型說明中省略參數列表中的形參變量名,僅給出函數名、函數類型、參數個數及次序。
注意:在C+ +中,在調用任何函數之前,必須確保它已有原型說明。函數原型說明通常放在程序文件的頭部,以使得該文件中所有函數都能調用它們。實際上,標準函數的原型說明放在了相應的頭文件中,這也是為什么在調用標準函數時必須要包含相應的頭文件的原因之一。
在了解了函數定義、函數調用和函數原型之后,就可以寫出一個完整的C+ +程序,并可將其編譯和運行。
5.4 函數返回類型
根據函數是否帶有參數以及函數是否有返回值,可以將函數分為如下四類。
1帶參數的有返回值函數
定義形式為:
<返回類型><函數名>(<參數列表>)
{
<語句序列>
}
2不帶參數的有返回值函數
定義形式為:
<返回類型><函數名>()
{
<語句序列>
}
3帶參數的無返回值函數
定義形式為:
void<函數名>(<參數列表>)
{
<語句序列>
}
4不帶參數的無返回值函數
定義形式為:
void<函數名>()
{
<語句序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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