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方式
(一)《基礎知識》、《綜合知識》科目的試題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應用技術》、《論文》和《案例分析》科目的試題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信息處理技術員的《應用技術》為機考題目。
(二)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
(三)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報考資格審核
1.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并對提交的報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網上報名完成后須及時下載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考后系統不再支持打印。對信息不真實者和未及時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2.按照屬地原則,各市考試管理機構要嚴格按照考務文件規定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核并負責。
3.省人事考試局將加強對全省考生報考資格審核工作的抽查和監督指導,對把關不嚴、審核不合格的單位和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
(二)考場設置
省直及部分地級以上市設考場。具體由省人事考試局根據各市報名情況統籌安排。考場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三)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四)證書發放方式
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考試機構負責發放。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可在報名填表時選擇“證書速遞”服務(由快遞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遞費用)由考生本人簽收;也可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
(五)收費
根據粵價函〔2001〕23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取(信息技術處理員的上機考試暫按每科50元收取)。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市按比例上交考務費至省人事考試局財政專戶。屆時,省人事考試局將向各市收費單位寄發“省級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
(六)考試用書
為做好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用書服務工作,我省考試用書委托省人才交流協會開展,訂書的單位或考生請登錄該協會網站(www.gdhra.org.cn)查詢購買。各市考試用書的征訂工作由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向省人才交流協會訂購或用其它方式訂購。
附件:
1.2012年度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2年度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3.2012年度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報名人數匯總表(略)
4.2012年度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試卷需求表(略)
5.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省級代碼和準考證號編碼規則
6.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專業類別、資格名稱、級別和編碼對應表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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