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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目的
通過本章考試,檢驗考生對勞動保護、職業傷害防治等法律規定的掌握程度,以及對勞動安全保護案例分析的能力。
考試內容
(一)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掌握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的概念、基本規定及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權利與義務;了解勞動安全制度的基本規定、勞動安全技術規定、勞動生產衛生規定、傷亡事故報告的基本內容;熟悉違反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法律責任的基本內容。
(二)勞動者職業傷害的保護
了解職業病的基本概念,掌握國家有關勞動者職業傷害保護的規定,掌握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安全衛生規定的法律責任。了解違反勞動安全生產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章 勞動爭議處理制度
考試目的
通過本章的考試,檢驗考生對勞動爭議處理機制、組織機構、法律程序等方面的熟悉、掌握程度,并考核考生分析和解決勞動爭議案例的實踐能力。
考試內容
(一)勞動爭議調解
掌握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組成、職現、調解程序、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并能進行案例分析、提出調解的議案。
(二)勞動爭議仲裁
掌握勞動爭議路上裁的概念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組成及其處理勞動爭議的法律程序;掌握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規定、仲裁裁決的法律效力;能進行勞動爭議案例的分析。
(三)勞動爭議訴訟
掌握勞動爭議訴的概念,掌握勞動爭議訴訟的程序。
(四)集體合同爭議的處理
掌握集體合同爭議的概念;掌握因簽訂集體合同和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的處理方法及其程序。
第二十一章 勞動保障執法與監督
考試目的
通過本章考試,檢驗考對勞動保障監察的內容、形式、程序、處罰方式的掌握程度,對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及其職責的熟悉程度;考核考生對勞動保障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基本概念的掌握程度,對申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法律規定了解和熟悉程度。
考試內容
(一)勞動保障監察概述
了解勞動保障監察的含義和屬性,掌握勞動保障監察的形式、處罰的方式。
(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
了解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設置及職責,了解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的原則、監察的內容和程序。
(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
掌握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規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主要法律憑據。
(四)勞動保障行政復議
熟悉勞動保障行政復議的概念和范圍,掌握行政復議的時效、程序和復議結果的法律效力,并能運用進行案例分析。
(五)勞動保障行政訴訟
了解行政訴訟的概念,掌握行政訴訟的時效、程序和訴訟結果的法律效力,并能運用進行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