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財務會計報告的規定
(一)財務會計報告的構成
財務會計報告是企業和其他單位向有關各方面及國家有關部門提供其在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和某一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的文件。
1.會計報表。
2.會計報表附注。
3.財務情況說明書。
季度、月度財務會計報告,通常僅指會計報表。會計報表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
【例題•判斷題】會計報表附注屬于會計報表的組成部分。( )
[答案]錯
【例題•多選題】根據《會計法》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財務會計報告組成部分的有( )
A.會計憑證
B.會計報表附注
C.財務情況說明書
D.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
[答案]BC
【例題•多選題】下列各項中,屬于企業會計報表的有( )
A.資產負債表
B.利潤表
C.現金流量表
D.年度生產計劃表
[答案]ABC
(二)財務會計報告編制的基本要求
企業負責人對本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要求主要有以下內容:
1.企業應當于年度終了編報會計報告。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企業應當編報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會計報告的,從其規定。
2.企業編制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根據真實的交易、事項以及完整、準確的賬簿記錄等資料,并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進行編制。
3.企業應當依據《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會計報表中各項會計要素進行合理的確認和計量,不得隨意改變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標準。
4.企業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規定的結賬日進行結賬,不得提前或者延遲。年度結賬日為公歷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結賬日分別為公歷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5.企業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前,應當按照以下規定進行全面清查資產、核實債務:
(1)清查、核實結算款項,包括應收款項、應付款項、應交稅金等是否存在,與債務、債權單位的相應債務、債權金額是否一致;--- 結算款項
(2)清查、核實原材料、在產品、自制半成品、庫存商品等各項存貨的實存數量與賬面數量是否一致,是否有報廢損失和積壓物資等;--- 存貨
(3)清查、核實各項投資是否存在,投資收益是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確認和計量;--- 投資
(4)清查、核實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工具等各項固定資產的實存數量與賬面數量是否一致;---固定資產
(5)清查、核實在建工程的實際發生額與賬目記錄是否一致;---在建工程
(6)需要清查、核實的其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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