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柳絮隨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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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頁:第一節 稅務登記 |
第 8 頁:第二節 發票管理 |
5.開業登記表的種類:【一般了解】
(1)內資企業稅務登記表;
(2)分支機構稅務登記表;
(3)個體經營稅務登記表;
(4)其它單位稅務登記表;
(5)涉外企業稅務登記表。
6.稅務登記證的核發: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申報之日起30日內審核并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例題·多選題】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依照法律規定,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等證件和資料。
A.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
B.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C.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D.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答案]ABCD
[解析]納稅人在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證件和資料:(一)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二)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三)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二)變更登記
變更稅務登記是指納稅人辦理設立稅務登記后,因登記內容發生變化,需要對原有登記內容進行更改,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的稅務登記。
1.變更登記的情形:
(1)納稅人發生改變名稱;
(2)改變法定代表人;
(3)改變經濟性質或經濟類型;
(4)改變住所和經營地點,但不涉及主管稅務機關變動的;
(5)改變生產經營或經營方式;
(6)增減注冊資金(資本);
(7)改變隸屬關系;
(8)改變生產經營期限;
(9)改變或增減銀行賬號;
(10)改變生產經營權屬以及改變其他稅務登記內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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